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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交所研交易時段內出通告長青網文章

2011年0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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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8月27日 05:59
2011年08月27日 05:59
新聞類別
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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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黑客事件報告中,重提引入海外交易所已實行多年的做法,允許上市公司在交易時段內發放信息,但公布後須短暫停牌。有經紀認為相關做法多此一舉,另有人士擔憂發布後停牌時間長短難釐定,建議將消息統一於收市後發布。

早於2009年5月,港交所上市委員會已考慮過在讓上市公司在交易時段內發布資訊,以及縮短暫停交易時間的可能性,惟當時經過研究後的決定是維持現狀。

昨日的報告中亦指出,當時上市委員會認為若引入上述做法,散戶投資者將沒有足夠時間對所發布的資料作出反應。此外由於停牌與復牌涉及的不只是股票,還包括相關結構性產品(如牛熊證及窩輪),在現行第三代自動對盤及成交系統(AMS/3 交易系統)下,將令系統運作帶來重大挑戰。

外國公布後須短暫停牌

目前全球主要交易所中,除了香港及上海外,大都容許公司於交易時段刊發股價敏感資料,但為了讓資料廣為傳發,並防止市場失序,當局一般會要求公司發布信息後短暫停牌(見表)。該些市場並無廣泛經營衍生工具市場,故毋須面對本港的交易系統運作問題。

然而經歷披露易遭黑客攻擊一役,當局近日舊事重提,於改良信息發布模式的檢討中,重新考慮修改現行停牌政策。方案包括容許上市公司在交易時段內發布資料,只要相關公司的股份在發布消息後短暫停止交易。

報告引述證監會指出, 日後如檢討中途暫停交易政策, 交易所應考慮提升其交易系統的效能。不過,港交所發言人接受本報查詢時表示,就上述諮詢,目前未有時間表。

經紀:沒有必要 不利散戶

對於相關建議,僑豐證券董事總經理區劍峰認為,交易所對於披露易遭黑客攻擊一事已過度反應,其實並沒有必要改變現有的信息發放政策,投資者已習慣目前的做法。

恒豐證券董事長張華峰亦不認同交易時段內披露信息的做法,建議統一將資訊放在收市後發布。他指出,散戶始終無法在交易時段內消化信息,也來不及尋求專業意見。且信息發布後應停牌多久才算公平,亦較難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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