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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擁3個學士、1個碩士學位,卻患有囤積癖的城大生翁傑良(39歲),早前獲撤銷12項盜竊罪,惟裁判官指被告犯案時間長,不能無條件釋放,終判其自簽1000元,守行為18個月。辯方指被告已失業4年,雖然學歷高,卻未能找到工作;且他有心理問題,需定期覆診,望判以無條件釋放。
被告於去年5月至12月間,涉偷去城大內11名學生的USB記憶棒、1名女學生的學生證及提款卡。其後被證實患有慢性精神分裂及病態囤積癖。
【案件編號﹕KTCC165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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