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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一名曾被海關人員拘捕因而入獄的58歲女子,涉嫌虛構故事,向廉政公署指控當年檢控她的關員,收受盜版光碟店東主賄賂,女子被廉署揭發誣告後,昨日被控一項明知而誤導廉署人員罪名,案件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審理。
誤導廉署 今日審理
廉政公署昨日發出新聞稿,指出被告女子林婉娜,涉嫌在今年2月2日,向廉署人員作出虛假陳述或指控,誣告一名海關人員收受據報為深水埗一間盜版光碟店的東主一筆金額不詳款項,作為賄賂。
據悉,她當時向廉署錄取口供「舉報貪污」後,亦有為其陳述資料簽署作實。但廉署人員其後展開調查,並獲海關提供全面協助,最後查證有關指控全屬虛構。
廉署其後於前日(24日)落案起訴林婉娜涉嫌違反《廉政公署條例》第13B(b)條,即任何人明知而藉提供虛假資料或作出虛假陳述或指控,誤導廉署人員,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2萬元及監禁1年。被告昨日獲廉署准以保釋,今早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答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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