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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商遭吧女追情債 禍及妻女拍檔職員長青網文章

2011年0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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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8月26日 09:39
2011年08月26日 09:39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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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已婚富商X被酒吧女公關勒索1.39億元案昨續審。X指舊愛儼如恐怖分子拉登「唔怕死」且「神通廣大」,不但恐嚇X本人,X的妻女、生意拍檔以至X的員工均受牽連。其中X妻更因此患精神衰弱,生意拍檔曾被綁架,連X的員工也接到死亡恐嚇短訊。

被告祁春艷(37歲)昨紮起馬尾,專注聆聽X作供,她被控9項勒索及1項控妨礙司法公正罪。X供稱,被告曾於2009年3月因襲擊被捕,警方其後多次聯絡X,要求錄取口供,但他一直拖延。X直言這是因為被告「神通廣大」﹕「她知道我的妻女曾到淺水灣暫住1個月,又知妻子沒有工作。」雖然X聘請保鑣、更換座駕及檢查車上有否跟蹤器,但祁仍能準確知道其行蹤,令他非常震驚。

聘保鑣換座駕未能擺脫追蹤

X又透露,祁聲言曾偵查他及生意拍檔Y等人的資料,並擁有各人照片,被告警告已把相片交予其「主腦」,只要她被捕或去世,「後備機制就會自動啟動」,「主腦」便會殺死相中人,又強調「預咗會同歸於盡」。X直指被告不怕死,他實在無計可施,「好似美國點解咁驚拉登」。最終X於4月5日致電跑馬地警署,表示拒絕錄取口供。

X直言,妻子自被告首次擅闖其家的一、兩天後「癲咗」,曾扯自己頭髮、滾地及打自己,後證實患上精神衰弱和憂鬱症。X妻為免女兒受傷害,遂趕走X,他自此離家至今。

X最終透過Y與被告於09年10月簽訂協議,同意付500萬元予被告,X希望取得被勒索的證據,以確保被告以後不可以任何形式恐嚇他。X直言被告不會滿意該金額,「買兇殺人真係會發生」。但他認為﹕「就算(殺手)一刀斬落嚟,我都可以大叫畀咗錢。」

離警署半小時 眾人收恐嚇短訊

一年多後,當X以為所有事情已塵埃落定,詎料身邊其他人也被波及。去年11月,X收到電話,驚悉生意拍檔Y於深圳遭被告及兩名同黨綁架,並威脅X及另一生意拍檔Z半小時內前往深圳,又透露X和Z的家人正被跟蹤。Y後來機警逃離,向公安報警,並發現被告手袋有X、Y、Z及他們的家人照片,X認為「好似有機制自動啟動」,非常驚慌。

X指出,他分別與X、Y、Z、私人助理A,以及Y的私人助理B提供資料予公安,其後於同年12月1日都收到死亡恐嚇短訊。5人當日前往旺角警署打算報警,考慮到警方過去兩年從未以恐嚇或勒索處理他們的求助,眾人遂希望收集更多資料才報案。

5人離開警署半小時後,A便收到恐嚇短訊,列明B的住處,「B住得咁靜,做乜唔送佢番去呀?」A遂與同乘的士的X一同前往怡東酒店商量。兩人甫下車,B即收到短訊﹕「A做乜唔返屋企?你就乖喇,話畀A知外面好危險呀。」X獲悉後即建議A和B報警。

5人翌日前往深圳向公安展示短訊,當眾人返港,Y及Z再收到進一步恐嚇。Y驚訝有人知悉他將會帶同兒子前往迪士尼;針對Z的恐嚇短訊則被傳到Y妻的手機。X和Y同日返港報警。代表祁的資深大律師駱應淦今日會盤問X。

【案件編號﹕DCCC4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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