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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男子在元朗水蕉新村將12盆大麻搬上車,遭警方截停盤問,揭發其胞兄在村屋栽種價值逾44萬元的大麻,兄長昨認罪被判囚2年。辯方求情稱,被告兩年前遇上交通意外,大麻用來吸食減輕傷患痛楚,亦承認因「靠老婆養無面」,或會出售部分紓緩經濟壓力。
共601盆 又認偷電
被告蘇劍忠(41歲)承認栽種大麻植物及兩項竊取電力罪。案情透露,今年1月4日其弟在水蕉新村將12盆大麻搬上車時被逮捕。他隨即帶警察到一間兩層村屋,內種有601盆大麻,更有冷氣機、燈、通風設備、溫度計、泥土、鐵鏟等用具。在場的被告承認大麻是由他種植,與其弟無關。警方調查後發現被告竊取相當於4000多元的電力。法官指被告多項儀器涉款不少,大麻又價值數十萬,質疑其「自用」說法,直指案情嚴重,故將之判囚。
【案件編號︰DCCC5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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