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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去年扶手電梯意外達1395宗,機電工程署下月公布扶手電梯承建商表現評級制度,該署人員巡查時若發現承建商表現欠佳,將按各類違規事項扣分,一部電梯一年被扣滿12分會被警告。港鐵美孚站上月一部扶手電梯過熱冒煙,承建商奧的斯便率先被扣6分。
扣滿12分將被警告
機電工程署長陳鴻祥表示,推行扣分制的目的,是讓公眾在選擇承建商時有所參考,強調如有承商違反法例,該署會提出檢控,最高可被判罰款5000元及入獄半年,承建商亦可能被除牌。
機電署每年巡查全港升降機及扶手電梯約9000次,機電署現已每季公布升降機承建商表現,下月起將扶手電梯納入扣分制。機電署總機電工程師崔偉誠稱,本港8000多條扶手電梯共由30多間承建商保養及維修,該署20名機械督察,每年會抽查約七分一,即每年約1100次。為有效反映承建商表現,評級表只會列出被機電署巡查超過5次的承建商,下月公布的評級表將列出其中15間承建商分數。
一年3接警告或檢控 罪成可判囚
違規項目扣分由2至15分不等,以15分最嚴重,例如安全裝置失效,扶手電梯不能停止運作。若同一部扶手電梯在一年內被扣12分或以上,或承建商一年內所有扶手電梯累積被扣分數平均逾4分,署方就會發出警告信。承建商一年接3次警告信,機電署就會召開紀律聆訊,深入調查,如有充分證據,會提出檢控。
據悉,由於下月公布的評級表會反映承建商6至8月的表現,港鐵美孚站上月一部由奧的斯負責的扶手電梯過熱冒煙,屬於6分違規事項,評級表會顯示出來。
資料顯示,去年1395宗扶手電梯意外,98%是乘客不小心使用所致,餘下機件故障及外來因素合共25宗,署方認為承建商表現「相當好」,機件故障數目不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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