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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清拆僭建 石屋業主覆核長青網文章

2011年0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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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8月21日 21:59
2011年08月21日 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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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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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筲箕灣阿公岩的巴色道舊石屋,兩年前被購入及改建為兩層高、共4單位的平房,現正叫價2000萬元放盤,但屋宇署認為業主為石屋進行僭建工程,要求把2樓拆除,業主不服,前日提出司法覆核,指石屋存在近80年來均為兩層高,除了鞏固工程外並無做任何僭建,要求署方及上訴審裁團撤回清拆令。

共4單位 放盤叫價2000萬

申請人為巴色道6號石屋業主迪鴻有限公司,由3家公司出任董事,其中一家公司由陳發洲及馮瑞英持有。陳馮二人名下設有多家公司,但身分不詳。

申請人指出,2009年8月購入該幢兩層高石屋,石屋頂蓋有鐵皮,大約建於1933年,一直相安無事。申請人購入後花半年時間裝修,屋宇署建築事務監督於去年2月發出清拆令,要求拆除上層。申請人向建築物上訴審裁團上訴不果。申請人指出,署方根本沒有查明就亂指上層是僭建,又簡單要求申請人拆除上層,未有說明哪部分僭建。上訴審裁團更在沒有召開聆訊下,簡單認同署方的觀點,駁回申請人的上訴。事實上申請人收樓後見石屋失修,為怕危及旁邊崇真堂和小學,才急急修葺,而且維修未有改變石屋的原來設計。

但居於附近10年的街坊崔小姐指出,過去巴色道6號住了三四戶人,兩年前被購後目睹石屋裝修,相信上層確曾被加高,且有部分牆身以前根本沒有。現場所見石屋並無人在內,但內裏裝修「骨子」,屋內仍存放了不少裝修物品。崔小姐指出3個月前仍見有地產經紀前來「睇樓」,但事實上加上裝修後石屋每逢下雨仍嚴重漏水,因此水漬處處至今無人問津。

【入稟編號:HCAL6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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