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在麗港城家中即興穿上「平反六四」T恤、跑到樓下向副總理李克強示威爭取普選的市民黃先生,前日被警抬走後,被翻出5年前因過馬路衝紅燈但沒有到法庭應訊的往事,前晚被警方拘捕。黃先生昨接受訪問時,憶述身穿六四T恤的他前日甫踏出屋苑大廈,即被被數名黑色西裝男子尾隨,但無人解釋原因,他狠批香港已被「白色恐怖」氣氛籠罩,但不會因此退縮,會堅持表達訴求。
翌日受訪 屋苑保安尾隨
黃先生昨日在大廈外跟記者談起被抬走事件,其間屋苑的保安人員不時阻撓,並在約300米的路程一直緊隨,直至目送黃先生離開屋苑才停步。
對於向副總理的示威一事,黃先生憶述前日下午在家中收到妻子來電,告知副總理將會到訪屋苑,他即匆匆打印了一張「香港何時能雙普選?」小標語,「他說想多些了解香港市民嘛,我便印張紙。既然落街,想到不如着件T恤啦,表達對六四看法」。
黃先生甫踏出大廈,即被黑色西裝男子尾隨,他質問對方身分卻未獲回應,其間對方更拉扯他制止前進,未幾把他抬走。
本身為自由工作人的黃先生,經常帶着子女出席六四晚會和遊行,強調自己不屬任何政黨,「我只代表我自己」。他對於被抬走而無人解釋原因,依然感到不忿,他強調當時只取出標語,亦無喊口號。
警方前晚在醫院拘捕正在驗傷的黃先生,指他涉及06年一宗未有依交通燈過馬路而未有按傳票出庭案件,被法庭通緝。
警翻「衝紅燈」舊帳拘捕
黃先生想起,可能事涉多年前「衝紅燈」,承認自己曾搬家,可能因此錯過了通知,但強調被抬走與欠款是兩回事,「我同情他們,他們做錯了事,要找藉口,找到了便開心」。他笑言,會如期繳交罰款,免背着「通緝犯」身分。
大律師公會前主席、立法會議員湯家驊表示,警方抬走示威市民做法過分,侵犯《基本法》賦予市民的言論自由及表達權利。
香港律師會刑事法及刑事程序小組主席熊運信指出,市民如違反交通規例如衝紅燈,接獲法庭傳票必須出庭應訊,否則法庭會發出通緝令要求追捕。
熊指出,如犯案者事涉輕微罪行,法庭不會發出「出入境限制令」,犯事人被捕後應訊時如稱因更改地址而沒有收到傳票,法官一般都不接納。
明報記者 袁柏恩 曾錦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