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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早前在大埔錦石新村三度向少女途人露械及非禮她們的17歲少年,昨被判18個月感化令。
被告張思田(17歲)早前承認兩項在公眾地方作猥褻行為、非禮及企圖非禮罪。辯方昨引述被告的精神醫生報告指出,被告患輕微智障及過度活躍症,重犯機會高,但毋須作入院治療。其母親昨求情時聲淚俱下,表示「我真係唔可以離開佢」,並視兒子為「五六歲細路哥」,希望裁判官判以非監禁式刑罰,讓她能照顧兒子。被告昨承諾不會重犯,並會勤力工作,終被判18個月感化令。
【案件編號:FLCC156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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