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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營養標籤制度實施逾1年,消委會總幹事劉燕卿認為,現時的做法「只要有就得」,根本沒理會標籤是否夠清晰、消費者是否容易理解,以及有助揀選適合貨品等,認為當局應檢討,研究進一步收緊規管。
她指出,目前市面上預先包裝產品的標籤一般有兩大問題,其一是清晰度不足,例如字體太小,又或標籤位置不顯眼,甚至有透明底白字的情况,視力正常的人也未必看得清楚,更遑論需要特別注意健康的長者。其二是標籤顯示方式無標準,消費者難以比較,她舉例說,有些產品不會以100克為標準,而是自訂一分量作標準,例如40克,令糖、脂肪、鈉等含量看似較低,消費者如不留神,便可能誤以為是健康選擇。
倡仿外國訂字體大小
記者在超市逛一圈,其實不難發現劉燕卿所講的情况,例如一款嘉頓方包以透明膠袋包裝,營養標籤是以白色字印在包裝袋上,不算明顯,反而其公司名稱和標記,雖然同樣用白色印刷,但線條明顯較粗,亦較清晰;另一款35克裝的黑胡椒粉,營養標籤小得幾乎要用放大鏡去看,印在標籤上的商號字體也較大,同樣是35克裝的另一款黑胡椒粉,標籤文字大上一倍,相對容易閱讀。
劉燕卿說,外國對營養標籤的要求較高,例如有要求字體大小、位置及必須清晰易讀,認為本港亦應仿效這做法,否則達不到當初立法的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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