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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鐵錄巨虧 國資委問責長青網文章

2011年0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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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7月26日 05:59
2011年07月26日 05:59
新聞類別
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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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溫州和諧號撞車事故拖累中國中鐵(0390)昨日股價下挫6.7%之際,內地《財新網》更報道,中鐵子公司中海外在波蘭高速公路項目中面臨賠償17.5億元(人民幣.下同),中海外總經理方遠明近日被撤職。國資委已於兩周前,委託審計機構進駐中海外,展開調查。

這已是本月內爆出的第二宗國資委問責巨虧央企事件,本月11日本報率先報道中冶(1618)母公司因投資中冶恒通錄得巨額虧損。目前多間媒體指出該案涉款高達56億,國資委已介入問責。

子公司高層已被撤職

過去問責機制的缺失成為國企屢屢虧損的原因之一。2009年2月,中鐵建(1186)簽約承建沙特阿拉伯輕軌項目,去年10月已爆出成本超出預算,預計虧損42億元。這筆巨額虧損後來轉嫁給中鐵建母公司即中鐵建總公司,42億虧損最終由國家買單。上月,國資委發布《中央企業境外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辦法》,明確對境外損失要追究責任。

《財新網》專程赴波蘭調查中鐵波蘭虧損原因,與中鐵建沙特失利如出一轍,兩央企在投標簽約時均非常草率,毫無調研。

中鐵旗下中海外承建的A2高速公路連接波蘭華沙和德國柏林,乃為2012年的歐洲國家盃做準備,完工日期定為2012年5月底。2009年9月,中鐵旗下兩家全資子公司中海外和中鐵隧道以30.5億的價格奪標,僅為波蘭政府預算的一半,一度引來低價傾銷的訟爭。但至今工程只完成不足20%,中海外承認,按當初報價如期完工是不可能的事。6月初,中方決定放棄工程,理由是堅持完工將虧損25.45億。目前,波蘭方面已開出17.5億的賠償要求,外加3年內禁止其在波蘭市場參與招標。

《財新網》調查:投標簽約均草率

《財新網》稱,中海外在2009年與波蘭公路管理局簽下「不平等」合約時,並未深入考察施工地塊,甚至未曾全文翻譯波蘭語的合同內容。合約雖然以國際標準通用的菲迪克條款為基準,但刪除了很多對承包商有利的條款。國際慣例,如果原材料價格上漲造成成本上升,承包商有權要求業主提高工程款項;若實際工程量超出預期,可要求業主補償費用;業主延遲付款,承包商可中止合同。但所有這些條款,在中海外的合同中都被一一刪除。並規定所有糾紛由波蘭法院審理,不能國際仲裁。

波蘭公路管理局書面回應《財新網》查詢稱,在招標時已向所有競標公司提示,合同版本在菲迪克條款基礎上修改,承包商決定競標時,就應該考慮到各種可能存在的風險。如果欠缺這些考慮,該企業的專業性便值得懷疑。中海外本是中國第一家在歐洲獲得大型高速公路項目的公司,中鐵亦希望以此為敲門磚,在該地區招攬更多業務,但最終卻以巨額虧損和喪盡口碑告終。

(明報記者顧冷冰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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