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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籲製造商 改善護膚品標籤長青網文章

2011年0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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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7月16日 21:00
2011年07月16日 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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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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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不少女士都愛敷面膜護膚,但原來面膜並不是敷得愈長時間愈好。消委會於今期《選擇》月刊邀請專科醫生為愛美一族解開面膜疑團,又呼籲製造商及供應商改善護膚品的標籤,供消費者參閱。

面膜非愈敷愈好

「面膜陷阱」可分為多方面,第一,是敷面時間。皮膚科專科醫生陳厚毅指出,面膜不是敷得愈長時間愈好,因產品可能含有其他可能刺激皮膚的物質,例如果酸A,敷過長時間可能會對皮膚構成威脅,最好按指示時間清洗。

第二,是否應該敷過夜。不少人擔心面膜敷過夜會影響皮膚呼吸,陳厚毅說,這要視乎產品的特性和配方而定,如配方中含有較多酸性物(例如果酸AHA或retinol A),長時間接觸可能會過敏,但若指示可敷過夜的,通常都不會阻礙皮膚呼吸或堵塞毛孔。

不能取代日常保濕產品

對於晚上是否敷面膜的最佳時機,陳則說晚上和空閒的時候工作壓力較小,皮膚會更容易吸收護膚品,效果或較好。他說,面膜是用作特別護理,每星期約使用1至2次,不能取代日常保濕產品,若每天使用可能會適得其反。

消委會又建議市民於選擇面膜時,應留意產品標籤資料是否完備,例如成分表、功用保質期及使用方法等。消委會測試市面30款面膜,所有樣本的重金屬含量均遠低於內地標準上限,不過部分的產品標籤欠清晰,令消費者難以選擇,呼籲製造商及供應商改善護膚品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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