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電影《少林足球》裏的汽車維修員,踢足球時身藏「士巴拿」,自稱「好合理」。前日灣仔演藝道抄牌觸發警員拔槍事件,涉事夫婦從事園藝工作,亦自認車上藏有1呎長利剪「好合理」。兩人昨日憤憤不平表示,事發時丈夫褲袋跌出剪刀,妻子拾起時竟「嚇」得警員拔槍,「係警察大驚小怪,我哋冇諗過襲警!」
臭格過一夜 千元保釋
45歲的鄭先生與37歲姓杜妻子,前日同涉襲警被捕,杜婦更多負一條「涉嫌藏有攻擊性武器」罪名,兩人指「在臭格(警署扣留室)睡了一晚,早上在攝錄下錄取口供」,傍晚終獲准以1000元保釋,9月初返署報到,一臉疲累返回西貢住所。
鄭氏夫婦表示,案發時剛完成工作,故車廂內滿是園藝工具,更有4呎大剪刀,而鄭先生褲袋亦藏有涉觸發拔槍的1呎長剪刀。杜婦憶述:「當時坐在車廂內,調查期間剪刀跌出,我拾起時警察竟然拔槍,根本就係大驚小怪。」
案發後杜婦的胞姊已聘請律師,並指可被扣查48小時,現時已是「提早獲釋」,但拍攝了案發情况的iPhone則因要用作呈堂證物,被警方扣查。雖然律師提醒鄭氏夫婦不要對傳媒多說話,但兩人仍要為藏有剪刀提供「合理解釋」。
警察協會:不反對市民拍片
對於經常有市民拍下警員辦案實况,警察員佐級協會主席黃程表示,警員其實不反對市民拍片,反而關注市民事後如何詮釋短片,「希望互相尊重,如果我們做錯了被放上網,不要緊,這是監察我們,但很多時加上配音,粗言穢語、侮辱性言詞,同事不好受」。他指協會正與管方研究警員被拍片時的處理方法,並希望市民理解警方只是執法,若有不滿可向投訴警察課投訴。
竄改短片或妨礙司法
對於經常有市民拍下警員辦案實况,大律師陸偉雄提醒,市民雖有權發布該類短片,但若已進入司法程序,建議不要作任何竄改,「可能會作呈堂證供,如果放上網和修改,再加侮辱字句,企圖激起公眾輿論,有可能構成妨礙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