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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患精神分裂症38歲男子,照顧半身癱瘓父親多年,早前因父親多日未能排便,一時急躁下搖晃父親,幫助排便,不慎令父頭部撞牆,最終腦出血導致支氣管肺炎死亡。男子早前承認誤殺罪,昨獲輕判180小時社會服務令,但須按感化官要求接受精神科治療。
姊撰求情信 官指案情特殊輕判
裁判官判刑時指出,誤殺罪一般會判處入獄,但考慮本案情况特殊,有別於其他長期虐待及用致命武器導致死亡的案件;此外,被告謝淦輝坦白向醫院及警方承認曾用力搖晃父親,令其頭部撞牆才導致死亡,否則警方難以追查死因,故判處180小時社會服務令。
任職清潔員的被告,昨獲胞姊、僱主及社工等撰寫四封求情信,其姊於信中表示十分支持被告,指父親的死乃意外,沒怪責被告。
被告自案發後入住精神病人院舍,更在青衣運動場當清潔,僱主亦撰信求情指被告表現良好,願意繼續聘用被告。
殺父後確診 多年未發現
案情指出,2009年1月9日,38歲被告謝淦輝發現父親5日未排便,心情煩躁,連續兩日多次搖晃臥病在牀的父親,其間因枕頭移位,不慎令父頭部撞牆。3日後其父表現虛弱,被告遂送他入院,4個月後終在腦出血導致昏迷下,支氣管肺炎去世。警方其後調查死因,被告坦白承認曾用力搖晃父親,但表示不知道會這麼嚴重。
同年1月23日,被告確診患上精神分裂症,醫生並表示被告早於20多歲時已發病,但未被發現,未能得到適當治療。
【案件編號:HCCC33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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