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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立法會昨日三讀通過《通訊事務管理局條例草案》,以成立通訊事務管理局,作為規管電訊和廣播業的單一規管機構。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發言人形容,成立通訊局是檢討電訊和廣播業規管制度重要一步,稍後會聯絡電訊和廣播業的持份者,包括持牌機構。
政府去年6月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根據政府建議,電訊管理局長和廣播事務管理局的職能將合併,並轉移給通訊局;而通訊局的行政機構為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通訊辦),通訊辦會由電訊管理局與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轄下的廣播事務管理科合併而成。
發言人說,當局將集中籌備成立通訊局和通訊辦。政府將會向立法會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和財務委員會尋求批准通訊辦的組織架構,預計通訊局和通訊辦約在9個月內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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