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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七一遊行的限制獲得放寬。警方昨日表示,若遊行人士吹奏樂器不對公眾造成滋擾,將不會干預。另外,公眾集會及遊行上訴委員會裁定,民陣就不反對通知書提出的兩項上訴得直,民陣只須協助警方、而非確保人群在集會終點散去,也不需為違規籌款活動負責。遊行總負責人麥德正表示,滿意委員會裁決,認為可幫助釐清民陣在遊行的角色。
警方發言人昨日在接受本報查詢時表示,所有已向警方申請集會的團體,在不擾亂秩序、不擾亂安寧的情况下,可以使用樂器,因為使用樂器是表達訴求的方式之一。發言人亦表示,歡迎上訴委員會的裁決,會繼續與主辦單位保持緊密聯繫,又重申是次民陣上訴得直的條款並非新增,過去3年的不反對通知書內亦有相同的條款。
警須改不反對通知書字眼
民陣早前就不反對通知書其中兩項條件向委員會上訴。委員會昨早召開近3小時會議,認為警方早前列出的要求難以達到,裁定民陣上訴成功。警方須修改不反對通知書的字眼,由要求民陣確保遊行人士到達政府總部後隨即離去,改為「協助警方以潮水控制方式,確保參加者可以盡快離開」。民陣亦不需為違規籌款活動負責,改為「盡力協助警方確保參與者在未獲發許可證的情况下,不擅自進行任何籌款、賣旗等活動」, 刪除了若辦不到就可能會被檢控的字句。
麥德正在會後表示接受裁決。他指裁決有助民陣清楚作為主辦單位,是協助警方維持秩序,而不是為警方分擔任務。
民陣被要求蓋擴音器
另外,民陣表示接獲康文署通知,遊行當日,維園集會使用的擴音器須遮蓋,以免聲浪影響附近的居民。民陣認為過往並沒有類似的條件,質疑當局故意為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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