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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病童分房仍未落實長青網文章

2011年0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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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6月24日 05:59
2011年06月24日 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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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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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案發去年9月至今,醫管局仍未落實將男女病童分開入住兒童病房。東區醫院發言人指出,案發後已作適當檢討,按病童的臨牀及實際需要盡量安排入住不同病房,同時要求病房護士密切監察病房內活動。

另外,裁判官謝沈智慧又批評,她在一年內已第二度就同類罪行判刑,對上一宗案件是一名少年不斷非禮同一女事主後再強姦她,奪去其貞操外更沒有戴避孕套,但該少年亦只能被控非禮,謝沈智慧認為社會有必要檢討少年罪犯的刑罰、審訊場地及界定年齡等。她又指出,明白法例原意是給予少年復康機會,惟現行判刑完全不足,事實上現今少年已有能力進行各種邪惡罪行。

官指現行判刑完全不足

法改會去年12月建議,廢除14歲以下男童無性交能力的普通法推定,下調該推定至10歲。

保安局昨日回應指政府對此支持,亦未見社會上對看法有爭議,故正與律政司相討盡快作出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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