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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2008年政府斥資11.23億元全面收雞牌,涉及的層面包括全港50個雞場、71個批發商、469個零售商、250個運輸商和約2500個相關工人。當時政府向在批發市場租車位的活家禽運輸商每人賠20萬元,非租戶則每人賠15萬,但如今次事主劉玉棠一類的「雞苗」運輸商及屬下工人,並不在賠償之列。
就此,劉玉棠曾在08年10月在立法會特別會議上,代表香港雞苗協會向食衛局副局長梁卓偉反映,指雞苗進口量由以往每月45萬隻減少至3萬隻,令他們生計大受影響,並指若「雞苗」是「活家禽」,為何他們運輸雞苗,卻不能如其他運輸大雞的同行一樣獲賠償。
食衛局:保持溝通
食衛局昨日則再次重申,有關賠償計劃內容是經立法會詳細討論及批准的,當局和漁護署自08年起曾多次派員向劉玉棠講解結業特惠補助金計劃所涵蓋的範圍,並向他解釋如何透過既定渠道求助,而最近一次的會面日期為今年5月20日。當局亦會繼續與他保持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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