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村屋僭建風暴,鄉議局丁屋「理順小組」今與發展局長林鄭月娥開會,商討如何理順僭建物,雖然林鄭月娥日前強調不會特赦或以罰款方式將僭建物合法化,但鄉議局的理順小組成員企硬,聲言妥協的底線,是要政府「無條件」接受4層村屋,至於僭建達5層、6層,則應以補地價解決。據了解,政府將於今日拋出反建議,旨在執行上提出緩衝,但決不特赦或用錢將僭建物合法化。
早前元朗各鄉舉行村長大會,聲言抗爭到底,至於會否有進一步行動,則要視乎今日理順小組的情况而定。
盼第五六層補地價解決
有理順小組成員透露,在理順村屋僭建物問題上,只要是沒有潛在危險的,政府都應寬鬆處理,他稱底線是要政府接納4層的村屋(即在3層丁屋中,加建天台一層):「家人沒地方居住,起多層給兒仔,現在政府要我拆了天台一層,那政府是否會安置我家人上公屋?市區天台屋,政府都有此安排!」至於村屋高達5、6層的,則可考慮透過補地價解決。
「釘契唔使擔心敗家仔賣屋」
該成員強調,4層丁屋絕對合理,政府將4層丁屋納入合法範圍,做法合情合理,根本不應要求他們補地價解決問題,「當然我們也會交足差餉」。
對於林鄭月娥對僭建態度強硬,表明不會以罰款形式將僭建物合法化,該理順小組成員亦表明,不怕政府執法,更毋懼政府釘契﹕「全港數萬間丁屋,政府要帶幾多人執法?他們夠膽便來!你釘我契更加好,令我可以將丁屋永久傳給子孫,毋須擔心有敗家仔將丁屋變賣!」
林鄭月娥前日公開表明,新界原居民有權建屋,但無權僭建,強調絕對沒有特赦或以罰款代替執法。她又強調會研究如何將市區的執法精神延伸至新界村屋。
小型僭建證安全後或可保留
她上周在立法會表明,在為期一年的清點僭建物工作後,可考慮是否將更多小型已建成的僭建物類別納入檢核計劃,即經檢查沒安全問題後可保留。她透露屋宇署已制訂有關僭建執法的新內部指引,下周在立法會交代。
明報記者 何曉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