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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育有兩兒的單親母,得悉長子遭校內女教師打手肘體罰原表贊同,後來卻勒索女教師,指「有大學生得罪我,事後要給我40萬元」,否則會向傳媒「爆料」,最後獲5000元「掩口費」。她早前承認勒索及盜竊罪,裁判官斥責被告有預謀,控罪嚴重,別無選擇下判囚半年。
聞判囚改初衷 拒賠償掩口費
無業被告陳嘉恩(33歲)昨聽取判決時表現冷靜,獲悉判囚後更改變初衷,表示不願賠償涉案5000元。社署發言人表示,署方自案發後,一直聯同聖公會福利協會為其家庭提供個案輔導。
自從被告還押後,兩子已暫交由其生父照顧,其間社署社工緊密跟進兩人情况及需要;而社工亦於被告判囚後,聯絡其父探討進一步的照顧安排。
求情稱已戒賭 長期想自殺
辯方求情稱,社會服務令報告形容被告對感化官不合作,又曾聲稱不認罪及未有悔意,直言社會服務令不適合她。被告現已戒賭,她因不想父母知悉其羞恥行為而擔心,對犯案亦表悔意。
另外,背景報告指被告沒有掙錢能力,且有神經衰弱,去年8月再度產生自殺念頭,而被告已得到慘痛教訓,還押期間與兩子分離亦感痛苦,請求輕判。
官﹕罪行嚴重有預謀
裁判官施萬德判刑時指出,被告無疑是個盡責的母親,惟其控罪嚴重及有預謀,得悉長子被女教師體罰後,起初表示同意,後來卻向教師索取金錢作報復,加上長子實際上未有受傷,正常人也會認為賠償並不合理。施萬德亦表示,即使社會服務令報告屬正面,此等嚴重罪行亦要判處即時監禁,而被告因本案而產生的壓力屬可預見及自招,所以就兩項控罪判處監禁半年,及須在3個月內賠償5000元予事主。施萬德又下令安排醫務社工照顧兩子,又為中度抑鬱、長期有自殺傾向的被告安排入住防自殺監倉。
【案件編號﹕TMCC42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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