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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自從手機於1990年代中期面世,其輻射會否影響健康,在科學界及醫學界一直存在爭議,其中手機生產商的反應尤其強烈;世衛將手機評為「可能致癌」物品後,各家手機供應商即作出反駁或澄清,而學術界亦有聲音指出,世衛今次其實並無做新的研究,亦無清楚說明小組是按照哪些研究作出結論。
世衛未做新研究
各家手機供應商昨日先後作出回應,其中諾基亞(Nokia)強調,世衛今次並非將手機輻射列為「必然或很可能」引致癌症,只是基於有限的證據,證明它有可能致癌。新力愛立信(Sony Ericsson)則表示,今次世衛的評級「與過去大量研究相似,都是無充分證據證明輻射與癌症有關」。港大醫學院內科學系腦內科教授張德輝指出,過去醫學界以數十年時間證明吸煙致癌,但手機面世只有10多年,要證明其輻射影響人體健康,相信短期內難以實現。
曾阻政府披露輻射率
事實上,過去手機供應商就曾經阻止政府嘗試通過立法,警告市民手機輻射風險;代表蘋果、摩托羅拉等手機商的無線通訊商會CTIA,去年曾經控告三藩市政府,阻止後者以立法要求零售商向買家披露手機的輻射率,但市政府後來將有關法案擱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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