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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蓮香樓已故第二代掌櫃顏志人億元爭產案昨續審。顏的同居女友韓怡供稱,顏志人一昏迷,其子女即時「變臉」,封鎖顏志人的病情,不但驅逐她離開病房,甚至迫使她簽署放棄醫治顏的文件。惟子女一方指她扭曲事實抹黑他們,而不搶救顏志人,是因為他情况太差,怕開腦做手術會引來併發症。
顏志人於2008年3月4日去世,享年88歲。51歲的韓怡與顏同居24年,她指顏於2003年立下遺囑,承諾給她四分一遺產,但顏的6名子女(44至65歲)認為遺囑無效,韓怡不應獲得分毫,雙方為此鬧上公堂。
指被迫簽棄醫治文件
韓早前指自己生活無憂,但為繼承亡夫心願,繼續打理約值5000萬元的製衣廠生意。她昨日談及名下物業,指除擁有司徒拔道玫瑰新村1200萬元豪宅的35%業權外,另有荃灣工廈、內地共4個半物業業權。
她稱顏志人去世前一個月中風昏迷入院,其子女即時「變臉」,對她態度極差。當顏首晚留院仍略有反應時,兩女顯得憂愁,次女顏瞻華還向她道歉;但當顏志人昏迷、對外界失去反應後,子女即封鎖顏的病况消息。韓怡指所有醫生均為顏志人幼子、當醫生的顏令朱的朋友,她根本無從問及顏志人的情况。她於供辭中指出,顏志人昏迷31日以來,她日間往探望時,往往遭顏的兩女兒趕走,至顏志人去世當日,她更指6子女中5人亦在場,要求她簽署放棄醫治文件,顏令朱甚至直言父親沒有醫療價值。
孻子律師:扭曲事實抹黑
不過,代表顏令朱的資深大律師鮑永年指韓怡扭曲事實,將他們形容成「不想揹上包袱」的子女,惡意抹黑他們。鮑又指事實上子女辦喪時,只要求韓怡別在靈堂上大吵大鬧,從沒拒絕她到靈堂。但韓怡指顏的子女當時要她交出靈堂用照片才准她出席喪禮。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HCAP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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