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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庭批海關欠做認人手續長青網文章

2011年0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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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5月21日 05:59
2011年05月21日 05:59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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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海關2007年搗破觀塘區「翻版王國」,將10名男女定罪,早前其中6人上訴,但昨已被駁回。上訴庭批評海關未有安排認人手續,令審訊時間拖長,但接納原審法官已小心評估證人在庭上認人的程序,故未有推翻定罪。

「翻版王國」6人上訴駁回

海關發言人指會研究判辭。區院暫委法官周燕珠於2009年裁定10名被告在觀塘廣場及觀塘道店舖出售、藏有及展示價值80多萬元侵權作品,以及處理逾3000萬元贓款罪成,各被告分別被判入獄11 個月多至6年2個月不等。

官﹕海關「完全錯誤」

早前其中6名被告上訴,指海關於案中未有進行認人手續,海關回應指案件由關員長期監視,故再進行認人手續純屬多餘。但上訴庭昨於判辭中批評海關的決定「完全錯誤而且毫無理據」。

上訴庭法官於判辭指出,案件最終靠傳召關員上庭認人,此舉令審訊被拖長,此做法也有可能不被原審法官所接納。

但上訴庭認為,原審法官在處理庭上認人時,已滿意海關的舉證,故最終沒有因而推翻各被告的定罪,反而因原審法官處理海關的加刑申請時,未有為各項控罪定下判刑起點,因此重新計算,將6名上訴人分別加刑半年至15個月不等。

【案件編號﹕CACC 2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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