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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網船賠償方案 三黨有保留長青網文章

2011年0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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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5月18日 21:59
2011年05月18日 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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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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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政府禁拖網船賠償方案遭遇挑戰,立法會大會今日將討論立法禁止在本港海域拖網捕魚,以及動用逾17億元補償漁民船主,但昨日民主黨、公民黨和自由黨均表示對政府賠償方案有保留或不支持,只有民建聯示意「無反對」,食物及衛生局則表明難再有調整空間。

食物及衛生局副局長梁卓偉昨於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衛生事務委員會上重申,政府明白措施對本港作業漁船影響大,故已以包容、寬鬆態度賠償,並將賠償總金額由10億提升至17.27億元。

目前全港共有1130艘漁船,當中約700艘屬遠洋不在本港海域捕魚,真正受本港禁拖網影響的漁船約400多艘,但當局考慮到他日遠洋漁船漁民年老或漁船老化,不能出大海,留在本港再不能拖網,已提出額外為此類船提供一次過15萬元補償。

不滿收魚船製冰業無賠償

不過,不同黨派議員也接獲多個漁民團體求助,指目前賠償機制不公,亦無對收魚船、製冰業、漁船維修等相關行業作賠償。民主黨李華明質疑,政府收400隻本地拖網船,在屯門一間專為這些拖網船供應冰塊的製冰廠,以及20多間專為這些漁船維修的船廠,全部會被迫倒閉,無理由沒賠償。

梁卓偉﹕不滿賠償額可上訴

對於漁護署指這些製冰廠日後可為遠洋漁船供冰,船廠維修服務亦然,收魚船亦可為遠洋船提供服務,生意或更多,議員反駁指遠洋船一年只返香港數天,怎會專程回港買冰。梁卓偉則說,如漁民有個別需要,可再向跨部門小組反映,若不滿賠償金額亦可上訴。

法例若在今日獲通過,當局將於本立法年度完結前向立法會財委會申請撥款,年底前接受漁民申請特惠金,期望6至9個月內可發放,於新法例2012年底生效前完成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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