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不少家長太易滿足小朋友的要求,由於父母無止境地滿足子女願望,容易令子女變得「洗腳唔抹腳」。林一鳴巧妙地利用一家人外出旅遊的機會,讓孩子學懂理財。
旅費交由兒子處理
林一鳴有兩名兒子,長子卓翹今年8歲。去年他們一家四口到海南島度假。林將開支大權交由大兒子處理,但每日開支總額先由一家人商量決定。兒子在第一天手執行政大權,無論食及行都是由他打點,因而午餐及購物特別闊綽,但在第一天行程結束時,兒子發現只餘30多元吃晚飯,怎樣也無法令一家人吃飽,他於是表現得十分擔心。
林一鳴最後透過借貸形式解決兒子的財困,而相關貸款則會在第二日花費中扣除,兒子開始明白開支要取得平衡,不要出現「赤字」。到旅程最後一日,兒子想買一個貝殼做手信,手上有百多元,而該貝殼也賣百多元,但買了之後便沒錢坐車往機場,因此,他最後決定只買一個30元的貝殼。林一鳴認為父母應該製造一個環境,給小朋友自己領略應該怎樣理財,而不是用命令方式告訴小朋友何謂對何謂錯。
1歲起給零用錢 儲錢買玩具
原來卓翹由1歲起已接受爸爸的理財訓練,相關例子可以給大家借鏡。林說: 「由1歲開始,我便給他零用錢,每次1元,培養他的儲蓄習慣。」面對孩子「扭計」,要求買玩具,林一鳴一定不會爽快答應。舉例卓翹想買一件價值10元的玩具,「我就會把那樣東西的照片貼在錢罌上,要他儲蓄10天才能購買,在心理學上稱為『延遲滿足』,具有壓抑衝動的功能,對兒童各方面發展均有益。」在子女年紀稍長,父母可以在小朋友4至5歲時,利用零用錢來作實戰訓練,父母每周給他零用錢2次,每次10元,並開始擁有買東西的自主權,透過實踐式的買賣,為未來理財打好基礎。
小朋友心思多,要求往往多於一個。這時候,他提議父母應該讓小朋友認識什麼是「需要」,什麼是「願望」,例如麵包是「需要」,果醬是「願望」。然後,要孩子順序排出購買心儀物品的次序,訂出理想計劃表。這時候,父母可以要求孩子設計一份預算表,讓孩子自己分配開支和收入,實現自己的願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