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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中五學歷男子早年生意失敗後債台高築,冒稱中大畢業生,獲基督教書店聘請做推廣業務,將書店約萬元書展收入據為己有,書店報警後一併揭發他虛報學歷。他早前承認盜竊及以欺騙手段取得金錢罪,由於其社會服務令報告正面,昨獲輕判180小時社會服務令。
僱主讚勤力 輕判180小時
被告陸志剛(38歲)沒有案底,辯方求情時表示,被告來自一個簡單家庭,父親8年前去世,財政負擔頗大。辯方又指現任僱主稱讚被告勤力,又願意繼續聘請他。被告因本案已受到很大教訓,且已還清涉案款項,加上得到家人支持,希望輕判。
裁判官黃國輝直指被告所犯盜竊罪屬違反誠信,案情嚴重,但同意被告社會服務令報告正面,早前亦坦承控罪,故每項控罪判處180小時社服令,同期執行。
【案件編號﹕KCCC7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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