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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報美恐襲港商囚1年長青網文章

2011年0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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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2月19日 05:59
2011年02月19日 05:59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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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香港玩具公司東主被美國買家拖數,欲阻止模型赴運當地但失敗,竟發電郵警告美國加州奧克蘭港口,虛報有恐怖分子利用貨櫃發動恐襲,令港口癱瘓達10小時。被告早前承認不誠實取用電腦罪,法官邱智立指被告有預謀策劃行動,令美國遭受911恐襲陰霾,但不需作阻嚇懲罰,判入獄1年。

毋須引渡美國受審

邱官又表示,收到律政司回覆指特首已決定被告毋須引渡到美國受審。由於被告已耗盡積蓄,辯方資深大律師布思義昨未有出庭,由事務律師代表。

被告陸華(42歲)被控於2005年6月3日在香港意圖欺騙而取用電腦罪,他昨日穿上灰色外套,聽取判刑時低頭沉思,當他聽到其父花費退休金打官司,母親又因案而經常流淚時,他突嚎啕大叫「I'm sorry(對不起)﹗」邱官指此案較一般不誠實取用電腦罪嚴重,乃早有預謀,但不需作阻嚇性懲罰。邱以兩年半為量刑起點,基於被告認罪、品格良好、案件已延誤5年及被告已被還押4個月,判被告入獄1年。

邱官判刑時指出,有關控罪沒有量刑指引,視乎每宗案件性質而定,但即時監禁實在不可避免。他表示,使用電腦是現代社會一項重要環節,誠實地使用電腦是不可妥協。「被告利用粗暴及非法行為,成功延誤貨物運送,並嚴重中斷港口運作,亳無疑問已從中得益。」

邱官同意案件不涉及有組織行為,「但被告利用第三者帳號與密碼送出電郵,避免暴露身分」,不相信被告行為是衝動或幼稚。

官不信被告衝動犯案

邱官稱事發時距離美國911恐襲約4年,被告肯定明瞭美國當局不能再承受一次恐襲,會全力避免意外發生,其中有關警告、中斷、港口運作及檢查上均有財務上損失,故美國當局在此案損失最大。

【案件編號:DCCC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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