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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內拍陳同佳 內地女守行為長青網文章

2019年0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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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E123 Administrator on 2019年06月13日 06:35
2019年06月13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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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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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承認在台灣殺死女友、繼而引發政府強推送中惡法的青年陳同佳,4月底在高等法院就洗黑錢罪判刑。在北京修讀法律系的19歲內地女生,當日散庭後在庭內用手機偷拍六張照片及兩段影片,當中拍到陳同佳及該案主控官樣貌,被保安當場發現。女生昨獲控方撤銷在法庭攝影罪,並准自簽1,000元,守行為12個月了事,其間不得干犯《簡易程序治罪條例》下罪行。


早前獲准保釋離港的被告趙浦伊(圖),昨到東區法院應訊,未有親友陪同。案情指她4月28日從深圳來港,原定旅遊四天。


趙為了觀察中港兩地法庭有何不同,翌日到高院第二十四庭,旁聽陳同佳案判刑。惟該庭已坐滿人,故她不獲准入庭旁聽。及至下午3時許散庭後,趙入庭內偷拍。高等法院保安當場目擊此事,報警處理。趙最終被捕。


准取回涉案手機

警誡下她承認出於好奇心才拍攝庭內情況,無意發佈相關照片及影片。裁判官應辯方申請,准許趙取回涉案手機,惟須先刪除相關影片及照片。


案件編號:ESCC1094/19

■記者鄭語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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