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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頒令監管基因編輯 違者可罰逾千萬長青網文章

2019年0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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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E123 Administrator on 2019年06月12日 06:35
2019年06月12日 06:35
新聞類別
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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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原深圳南方科技大學副教授賀建奎(圖)去年的「基因編輯嬰兒」一事,掀起連串倫理、醫學及法律爭議。中國國務院總理李克強簽署國務院令,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人類遺傳資源管理條例》(下稱《條例》),下月1日起施行,在合理利用、監管等方面加強規範,相關違法行為將面臨最高1,000萬元人民幣(下同,約1,153萬港元)的處罰。


科研須與中方單位合作

《條例》所稱的「人類遺傳資源」包括人體基因組、基因等遺傳物質的器官、組織、細胞及相關數據等。《條例》規定,人類遺傳資源亦禁止買賣,與外國有關的單位若需利用中國人類遺傳資源開展科學研究活動,須與中方單位合作進行。


《條例》明確指,與外國有關的單位若在不合規定的情況下,在中國境內採集、保藏中國人類遺傳資源,利用中國人類遺傳資源開展科學研究,或向境外提供資源、買賣資源等,可被處以100萬元(約115萬港元)至1,000萬元的罰款。


據中國司法部、科技部負責人指出,《條例》從源頭上防止非法獲取、利用人類遺傳資源展開生物技術研究開發活動。為了進一步加強對包括「基因編輯」在內的生命科學研究、醫療活動的規範和監管,國務院今年還將加快生物技術研究開發安全管理等立法工作,與《條例》雙管齊下。


資料顯示,《修例》是自1998年《人類遺傳資源管理暫行辦法》實施以來,中國最新出台的人類遺傳資源管理條例。


國務院/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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