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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榮鏗:政策聲明保障呃人長青網文章

2019年0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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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E123 Administrator on 2019年06月11日 06:35
2019年06月11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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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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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特首林鄭月娥在103萬人上街後,仍拒撤回送中惡法,只拋出多項小修小補措施,包括以政策聲明形式提出六項保障人權措施有法律約束力、以及定期向立會匯報條例執行情況,而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亦約見大律師公會。多名法律界人士質疑這些修補並無作用,根本不能提供人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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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界立法會議員郭榮鏗稱,通過修例後再向立法會提交報告並沒有意思,不能給予香港人任何保證,指早前銅鑼灣書店的李波及林榮基事件已顯示中港兩地的通報機制名存實亡,更何況是將人移交到內地之後,向立法會報告都沒有意思。至於當局指以政策聲明確保請求方訂立額外人權保障具約束力,郭批評林鄭誤導及「呃人」,指若要有法律效力理應直接加入法律條文中。


法政匯思召集人李安然表示,政策聲明雖不是完全沒有法律約束力,但法庭一般會視乎政府政策原意,除非特區政府提出很好理由,否則不能背離政策原意,問題出於政府表明不將人權保障明文列出是要保留彈性,換言之不是必然要在任何地區執行有關保障,日後不提出額外保障,也不算是偏離政策原意;其次是當特區政府以雙方協定作為基礎的移交安排,難以要求對方一定接受相關人權保障作為理由,亦令法庭不能貿然判斷做法是背離政策原意。


名譽資深大律師陳文敏以短訊回覆時強調政策聲明不會有足夠保障,質疑「民眾有強烈的要求,政府有甚麼理由仍要急急通過法例?」

■記者林俊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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