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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航權貪案】
前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副秘書長、政府高官馮程淑儀的丈夫馮永業,涉收受賭王姨仔陳婉玉51萬元賄賂案,昨輪到陳婉玉出庭自辯。她講述因受家暴和丈夫外遇困擾,與馮發展地下情,「癡癡地等」馮午飯或下班後回家前約見寵幸,每次僅匆匆見面半小時。陳盛讚馮溫柔兼善解人意,「唔需要出聲就知我心情」,與前夫比較,跟馮相處「唔係比較開心,係好開心」。陳自言作為人妻,深明丈夫有外遇會很難受,故她絕不會要求馮離婚,惟這段感情三年前遭傳媒踢爆而告終。兩人外遊的私密親暱照昨日亦曝光。
記者:伍嘉豪 廖希呈
次被告陳婉玉(63歲)昨在證人台親述家暴、婚變和地下情的心路歷程,面露倦容及聲音微弱,多次哽咽及細聲抽泣,低頭良久才能說話,散庭時一度躲入洗手間偷泣。她作供提及馮永業(55歲)或形容對馮的感覺時,坐在律師席的馮都會抬頭凝視她。
「幫我拎網球袋好溫柔」
陳婉玉作供透露自己是孻女,有10名胞兄胞姊,當中與賭王三太陳婉珍關係最要好。她1983年結婚,三年後當女兒兩、三歲時,她開始受前夫暴力對待,2002至2003年透過私家偵探確認丈夫有外遇。她嘗試挽救婚姻,向丈夫說:「我知你出面勾女人,我知你哋唔係好耐時間;我唔相信幾個月嘅時間,可以換走我19年嘅婚姻。」她稱只要丈夫肯回頭便不追究,但對方沒有回心轉意。
陳婉玉指,婚姻在她的生命佔重要席位,「家庭對我好重要,我係要有一個家,一個完整嘅家」。前夫最終在2003年7月離家出走,女兒當時已赴美國讀書,家中獨剩她一人。
陳大受打擊,由家暴事件起接受心理輔導至今,最頻密時每星期三次,「個心碎咗,冇咗個家,冇咗老公,我根本上唔想生存」。後來她要求增加在公司的職務,「等我知道自己有用」。
陳婉玉遇上馮永業後開始改變,「因為我識咗Wilson,我好開心」。陳形容前夫脾氣暴躁,不理她感受,常以粗口責罵;馮永業則細心兼有風度,「會幫我拎網球袋。我知『溫柔』係形容女人,但我覺得佢好溫柔,英文叫gentle,令我好舒服。佢好理會我感受,有時唔需要出聲,佢就知道我嗰日心情點樣」。
大狀問她,與馮永業在一起是否比較開心,陳答:「我唔係比較開心,我係好開心。」2003年底,兩人同赴澳門表白。陳憶述當時兩人「講啲好sweet嘅說話」,亦有親密舉動。該次為兩人首次同行離港,陳一直保留直升機票尾至今。
屢被誤稱「馮太」感開心
根據馮永業的證供,兩人寓睇樓於拍拖。關於買樓,陳婉玉直認不熱衷投資物業,跟隨馮睇樓「只係想見佢」。大狀指她按馮的建議先後購入共30項物業,陳稱「唔知,冇數過」。除了睇樓,陳稱會等馮午飯或下班後約她,大狀問:「癡癡地等?」陳答:「係。」她亦多次搬屋,「佢(馮)叫我買樓我就住,住落先知原來近佢屋企」。大狀問「點解咁就佢?」陳指:「因為鍾意佢囉,想多啲時間相處,唔使佢走來走去。」陳透露馮黃昏6時許下班,7時便要離開她住所回家,兩人相聚只得半小時。
陳承認,與馮拍拖時已知他有妻子,兩人的地下情至2016年遭傳媒踢爆才告終。至於與馮睇樓時多次被誤稱「馮太」,陳承認「其實係開心嘅,因為我知道冇機會做到馮太」。她續哽咽說:「我自己知道,作為一個老婆,如果老公有第三者其實係好辛苦。所以開始呢段感情嘅時候,我話畀自己聽,雖然我係破壞咗人哋家庭,但我一定唔會、唔會叫佢離婚。」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C76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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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副秘書長、政府高官馮程淑儀的丈夫馮永業,涉收受賭王姨仔陳婉玉51萬元賄賂案,昨輪到陳婉玉出庭自辯。她講述因受家暴和丈夫外遇困擾,與馮發展地下情,「癡癡地等」馮午飯或下班後回家前約見寵幸,每次僅匆匆見面半小時。陳盛讚馮溫柔兼善解人意,「唔需要出聲就知我心情」,與前夫比較,跟馮相處「唔係比較開心,係好開心」。陳自言作為人妻,深明丈夫有外遇會很難受,故她絕不會要求馮離婚,惟這段感情三年前遭傳媒踢爆而告終。兩人外遊的私密親暱照昨日亦曝光。
記者:伍嘉豪 廖希呈
次被告陳婉玉(63歲)昨在證人台親述家暴、婚變和地下情的心路歷程,面露倦容及聲音微弱,多次哽咽及細聲抽泣,低頭良久才能說話,散庭時一度躲入洗手間偷泣。她作供提及馮永業(55歲)或形容對馮的感覺時,坐在律師席的馮都會抬頭凝視她。
「幫我拎網球袋好溫柔」
陳婉玉作供透露自己是孻女,有10名胞兄胞姊,當中與賭王三太陳婉珍關係最要好。她1983年結婚,三年後當女兒兩、三歲時,她開始受前夫暴力對待,2002至2003年透過私家偵探確認丈夫有外遇。她嘗試挽救婚姻,向丈夫說:「我知你出面勾女人,我知你哋唔係好耐時間;我唔相信幾個月嘅時間,可以換走我19年嘅婚姻。」她稱只要丈夫肯回頭便不追究,但對方沒有回心轉意。
陳婉玉指,婚姻在她的生命佔重要席位,「家庭對我好重要,我係要有一個家,一個完整嘅家」。前夫最終在2003年7月離家出走,女兒當時已赴美國讀書,家中獨剩她一人。
陳大受打擊,由家暴事件起接受心理輔導至今,最頻密時每星期三次,「個心碎咗,冇咗個家,冇咗老公,我根本上唔想生存」。後來她要求增加在公司的職務,「等我知道自己有用」。
陳婉玉遇上馮永業後開始改變,「因為我識咗Wilson,我好開心」。陳形容前夫脾氣暴躁,不理她感受,常以粗口責罵;馮永業則細心兼有風度,「會幫我拎網球袋。我知『溫柔』係形容女人,但我覺得佢好溫柔,英文叫gentle,令我好舒服。佢好理會我感受,有時唔需要出聲,佢就知道我嗰日心情點樣」。
大狀問她,與馮永業在一起是否比較開心,陳答:「我唔係比較開心,我係好開心。」2003年底,兩人同赴澳門表白。陳憶述當時兩人「講啲好sweet嘅說話」,亦有親密舉動。該次為兩人首次同行離港,陳一直保留直升機票尾至今。
屢被誤稱「馮太」感開心
根據馮永業的證供,兩人寓睇樓於拍拖。關於買樓,陳婉玉直認不熱衷投資物業,跟隨馮睇樓「只係想見佢」。大狀指她按馮的建議先後購入共30項物業,陳稱「唔知,冇數過」。除了睇樓,陳稱會等馮午飯或下班後約她,大狀問:「癡癡地等?」陳答:「係。」她亦多次搬屋,「佢(馮)叫我買樓我就住,住落先知原來近佢屋企」。大狀問「點解咁就佢?」陳指:「因為鍾意佢囉,想多啲時間相處,唔使佢走來走去。」陳透露馮黃昏6時許下班,7時便要離開她住所回家,兩人相聚只得半小時。
陳承認,與馮拍拖時已知他有妻子,兩人的地下情至2016年遭傳媒踢爆才告終。至於與馮睇樓時多次被誤稱「馮太」,陳承認「其實係開心嘅,因為我知道冇機會做到馮太」。她續哽咽說:「我自己知道,作為一個老婆,如果老公有第三者其實係好辛苦。所以開始呢段感情嘅時候,我話畀自己聽,雖然我係破壞咗人哋家庭,但我一定唔會、唔會叫佢離婚。」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C76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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