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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送中惡法】
華置(127)前主席「大劉」劉鑾雄今年4月1日向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許可,挑戰《逃犯條例》修訂,擔心若修訂通過,或會被引渡到澳門受審,又指即時羈押的「幽靈」會迫使他流亡海外。但昨日他突撤回司法覆核申請,強調自己是「愛國愛港的商人」,希望香港可減少爭拗。外界普遍相信大劉轉軚,原因或與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曾表示,考慮將移交罪行刑期門檻增至七年以上,令大劉或因此倖免於難。政商界亦普遍相信大劉獲北京派「定心丸」,即使通過修例仍可置身事外。
記者:黃詠茵
大劉昨日委託律師發表聲明,稱撤回《逃犯條例》修訂司法覆核申請,聲明指大劉是「一位愛國愛港的商人,一貫全力支持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依法施政」,指早前入稟目的為保護「自身權益,有其正當性和合理性,並不針對國家和香港特區政府」,希望香港社會保持和諧穩定,撤回司法覆核有助減少社會上爭拗。大劉及甘比昨日未有再回應事件。
大劉申請司法覆核,源於今年4月1日向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許可,挑戰《逃犯條例》修訂。入稟狀指,劉鑾雄一方質疑《逃犯條例》修訂違反香港人權法案的保障,要求法庭頒令修訂後的逃犯條例不應該有追溯期,在修例前被指控犯罪的人不應該移交。入稟狀亦提到大劉於澳門涉及行賄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一案,指出今次修例涉及特殊狀況,法庭有必要在條例通過前介入以釐清一些重要問題,包括劉鑾雄在未獲得公平審訊下是否不應該被引渡;此外普通法無追溯期概念,香港今次修例是否都對修例前的控罪無效等。入稟狀又稱若修例通過,即時羈押的「幽靈」會迫使大劉流亡國外。
2014年澳門法院在大劉缺席出庭下,判其入獄五年三個月。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日前表示,可考慮將移交罪行刑期門檻由三年增至七年或以上,被視為向商界妥協,各界揣測大劉轉軚或與此修正案有關。不過,刑期門檻是以有關罪行的可判處最高刑罰計算,而根據澳門法例,清洗黑錢的最高刑罰是八年徒刑,而澳門執行刑期的最長追溯期為15年,意味背負五年三個月刑期的大劉,日後未必可因修訂而「甩難」。
政商界普遍相信大劉獲北京派「定心丸」,即使修例通過仍可置身事外,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梁志祥稱︰「我估佢(大劉)係收到風話唔會引渡佢。」他不排除澳門有相關人士向劉鑾雄表明,不會在香港通過修例後要求港府引渡。代表商界的自由黨黨魁鍾國斌指會提出修正案,要求將追溯期一律定於修例前三年內,若成事大劉將不會因澳門案件移交。
泛民:無損反送中氣勢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家麒亦相信,劉鑾雄今次決定或與他知道政府將進一步修訂《逃犯條例》有關,不排除劉鑾雄已與澳門「講掂數」。此外,大劉就此案聘請「超級大炮」英國御用大律師彭力克(Lord Pannick),早前獲高院批准加入處理司法覆核,郭家麒亦相信或令港府受壓,「如果畀佢(彭力克)一上庭,特區政府一定死梗、一定出醜」。有民主派議員認為,今次事件反映北京透過強大政治壓力,令對送中惡法提出質疑的商人亦要自己「跪低」。他指大劉縮沙不會令反送中氣勢減弱,「只會令香港人更加覺得,如果你有權有勢,就可以秘密談判去擺平。但大多數香港人無權無勢,冇條件同大陸傾,只能靠6月9日上街表達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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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置(127)前主席「大劉」劉鑾雄今年4月1日向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許可,挑戰《逃犯條例》修訂,擔心若修訂通過,或會被引渡到澳門受審,又指即時羈押的「幽靈」會迫使他流亡海外。但昨日他突撤回司法覆核申請,強調自己是「愛國愛港的商人」,希望香港可減少爭拗。外界普遍相信大劉轉軚,原因或與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曾表示,考慮將移交罪行刑期門檻增至七年以上,令大劉或因此倖免於難。政商界亦普遍相信大劉獲北京派「定心丸」,即使通過修例仍可置身事外。
記者:黃詠茵
大劉昨日委託律師發表聲明,稱撤回《逃犯條例》修訂司法覆核申請,聲明指大劉是「一位愛國愛港的商人,一貫全力支持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依法施政」,指早前入稟目的為保護「自身權益,有其正當性和合理性,並不針對國家和香港特區政府」,希望香港社會保持和諧穩定,撤回司法覆核有助減少社會上爭拗。大劉及甘比昨日未有再回應事件。
大劉申請司法覆核,源於今年4月1日向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許可,挑戰《逃犯條例》修訂。入稟狀指,劉鑾雄一方質疑《逃犯條例》修訂違反香港人權法案的保障,要求法庭頒令修訂後的逃犯條例不應該有追溯期,在修例前被指控犯罪的人不應該移交。入稟狀亦提到大劉於澳門涉及行賄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一案,指出今次修例涉及特殊狀況,法庭有必要在條例通過前介入以釐清一些重要問題,包括劉鑾雄在未獲得公平審訊下是否不應該被引渡;此外普通法無追溯期概念,香港今次修例是否都對修例前的控罪無效等。入稟狀又稱若修例通過,即時羈押的「幽靈」會迫使大劉流亡國外。
2014年澳門法院在大劉缺席出庭下,判其入獄五年三個月。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日前表示,可考慮將移交罪行刑期門檻由三年增至七年或以上,被視為向商界妥協,各界揣測大劉轉軚或與此修正案有關。不過,刑期門檻是以有關罪行的可判處最高刑罰計算,而根據澳門法例,清洗黑錢的最高刑罰是八年徒刑,而澳門執行刑期的最長追溯期為15年,意味背負五年三個月刑期的大劉,日後未必可因修訂而「甩難」。
政商界普遍相信大劉獲北京派「定心丸」,即使修例通過仍可置身事外,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梁志祥稱︰「我估佢(大劉)係收到風話唔會引渡佢。」他不排除澳門有相關人士向劉鑾雄表明,不會在香港通過修例後要求港府引渡。代表商界的自由黨黨魁鍾國斌指會提出修正案,要求將追溯期一律定於修例前三年內,若成事大劉將不會因澳門案件移交。
泛民:無損反送中氣勢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家麒亦相信,劉鑾雄今次決定或與他知道政府將進一步修訂《逃犯條例》有關,不排除劉鑾雄已與澳門「講掂數」。此外,大劉就此案聘請「超級大炮」英國御用大律師彭力克(Lord Pannick),早前獲高院批准加入處理司法覆核,郭家麒亦相信或令港府受壓,「如果畀佢(彭力克)一上庭,特區政府一定死梗、一定出醜」。有民主派議員認為,今次事件反映北京透過強大政治壓力,令對送中惡法提出質疑的商人亦要自己「跪低」。他指大劉縮沙不會令反送中氣勢減弱,「只會令香港人更加覺得,如果你有權有勢,就可以秘密談判去擺平。但大多數香港人無權無勢,冇條件同大陸傾,只能靠6月9日上街表達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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