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蘋果日報】打工仔近日陸續收到報稅表,謹記要如實填寫。一名42歲納稅人訛稱與母親在三個年度內全年同住,以騙取較供養非同住父母多一倍的免稅額,虛假申索供養父母額外免稅額合共11.4萬元,涉及稅款總額為13,607元,被裁定四項逃繳薪俸稅罪名成立。
三個年度少交1.3萬元
被告承認三項蓄意意圖逃稅,分別2011至2012年度、2012至2013年度及2014至2015年度,在報稅表訛稱其母親在上述課稅年度與他連續全年同住,涉及虛假申索供養父母額外免稅額合共11.4萬元,少交稅款達13,607元。
稅務局展開調查,向該納稅人索取其母親住所資料,他給予虛假的書面答覆,聲稱其母親由2012年1月起與他在同一物業居住。稅務局調查後確認,兩人在該三個年度沒有連續一同居住。該納稅人亦承認涉及的一項蓄意意圖逃稅,昨被裁定四項逃繳薪俸稅罪名成立,法官將案件押後至下月4日判刑。
稅務學會顧問委員會主席王銳強表示,供養同住父母的免稅額較非同住父母高出一倍,提醒稅務局雖不會查核所有報稅表,但會調查可疑個案,要求納稅人提供證明文件等,呼籲如實填報。
稅務局表示,稅務條例一經定罪,每項控罪最高刑罰為入獄三年和罰款五萬元,另加一筆相等於少徵收稅款三倍的罰款。
■記者曾偉龍
長青網 - 一站式長者及護老者生活資訊網站
三個年度少交1.3萬元
被告承認三項蓄意意圖逃稅,分別2011至2012年度、2012至2013年度及2014至2015年度,在報稅表訛稱其母親在上述課稅年度與他連續全年同住,涉及虛假申索供養父母額外免稅額合共11.4萬元,少交稅款達13,607元。
稅務局展開調查,向該納稅人索取其母親住所資料,他給予虛假的書面答覆,聲稱其母親由2012年1月起與他在同一物業居住。稅務局調查後確認,兩人在該三個年度沒有連續一同居住。該納稅人亦承認涉及的一項蓄意意圖逃稅,昨被裁定四項逃繳薪俸稅罪名成立,法官將案件押後至下月4日判刑。
稅務學會顧問委員會主席王銳強表示,供養同住父母的免稅額較非同住父母高出一倍,提醒稅務局雖不會查核所有報稅表,但會調查可疑個案,要求納稅人提供證明文件等,呼籲如實填報。
稅務局表示,稅務條例一經定罪,每項控罪最高刑罰為入獄三年和罰款五萬元,另加一筆相等於少徵收稅款三倍的罰款。
■記者曾偉龍
長青網 - 一站式長者及護老者生活資訊網站
回應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