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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2016年大年初二的旺角騷亂當晚,一名患有專注力不足及過度活躍症的青年被指搖晃路牌及向警員掟磚,去年於區域法院承認暴動罪,被判囚2年10個月。青年不滿刑期過重,昨日於高等法院申請上訴許可。法官認同上訴一方陳詞,即本案不涉縱火情節,但是量刑起點竟然與被裁定暴動及縱火兩罪罪成的楊家倫案一樣,同為五年,實屬過重,因此受理上訴申請。
明年出獄 促盡快審理
上訴人鄧浩賢(26歲)去年承認一項暴動罪判囚。上訴一方指出獄日期定於明年2月1日,希望上訴庭能夠安排一個較快的審期處理今次上訴。
上訴方指出,原審法官就本案定出的量刑起點為五年,與楊家倫案量刑起點一樣,但楊案案情明顯較為嚴重,涉及縱火,而且楊不認罪,故本案同樣以五年作量刑起點,並不恰當。
惟律政司指,原審法官已給予上訴人全數三分之一的認罪後刑期扣減,並就其精神狀況再減刑半年,整體而言已是寬大處理,不認為刑期過重。
署理首席法官麥機智認為,在量刑起點方面確有可爭議之處,故批出上訴許可申請,並表明不確定上訴庭會否認同律政司所言。
案件編號:CACC113/18
■記者蘇曉欣
長青網 - 一站式長者及護老者生活資訊網站
明年出獄 促盡快審理
上訴人鄧浩賢(26歲)去年承認一項暴動罪判囚。上訴一方指出獄日期定於明年2月1日,希望上訴庭能夠安排一個較快的審期處理今次上訴。
上訴方指出,原審法官就本案定出的量刑起點為五年,與楊家倫案量刑起點一樣,但楊案案情明顯較為嚴重,涉及縱火,而且楊不認罪,故本案同樣以五年作量刑起點,並不恰當。
惟律政司指,原審法官已給予上訴人全數三分之一的認罪後刑期扣減,並就其精神狀況再減刑半年,整體而言已是寬大處理,不認為刑期過重。
署理首席法官麥機智認為,在量刑起點方面確有可爭議之處,故批出上訴許可申請,並表明不確定上訴庭會否認同律政司所言。
案件編號:CACC113/18
■記者蘇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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