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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媽媽奉勸 身體勿當禮物長青網文章

2011年0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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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2月11日 09:29
2011年02月11日 09:29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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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對戀愛充滿期盼的Stephanie,18歲初戀首月便獻出了第一次。22歲那年她意外懷孕,滿心歡喜以為誕下兒子便可與男友結婚,卻換來男友拳打腳踢。走出陰霾,她以過來人經歷提醒少女發生性行為前三思。母親的抉擇指出,每逢情人節、平安夜後,接獲的求助均增長,提醒少女勿胡亂將自己的身體當成禮物送給男友。「我會給你將來」、「如果你懷孕,我們便結婚」少女往往抵不住男友甜言蜜語而奉獻身體。

男友產前產後兩個樣

Stephanie與第4任男友阿權拍拖後很快便發生性行為,其後意外懷孕,誕下兒子時才23歲。她表示,每次拍拖都打算一生一世,從沒想過未婚懷孕,得悉懷孕後她掙扎了數周,最終選擇誕下兒子峰峰。「他(男友)起初堅決叫我生,說會負責,生完又說等擺完滿月酒結婚。」然而阿權的承諾未有兌現,甚至酗酒、對她拳打腳踢,她最終為兒子安全選擇離開。

單親媽媽的路不好走,Stephanie坦言獨力撫養兒子十分辛苦,但她無悔把峰峰留在身邊。「懷孕10個月,這麼辛苦把他誕下來,要我交給別人,實在不捨得﹗」峰峰簡單一句「媽咪,攬住」然後親吻,已教Stephanie甜在心頭。但她仍以過來人身分提醒,發生性行為及決定誕下孩子前應深思熟慮。

母親的抉擇數字顯示,2010年4月至2011年1月共215宗個案中,近五成為16至21歲少女,約一成為16歲以下。未婚懷孕服務主任陳笑群稱,愈來愈多青年透過社交網絡交友約會,甚至發生性行為,215宗個案中,高達一成與胎兒經手人屬網友關係。

一成求助不足16歲

母親的抉擇最近出版《『孕』記.印記》一書,由9名未婚媽媽親述她們的故事,電子書將上載至機構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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