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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界籲律政司交代長青網文章

2019年03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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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9年03月07日 18:30
2019年03月07日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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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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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吳文遠向梁振英掟臭魚治,卻誤中副車掟中梁身後的署理總督察,昨日除獲撤銷普通襲擊,法庭更質疑律政司的檢控決定。公民黨黨魁、大律師楊岳橋認為,法官批評檢控決定實屬罕見,推測此「鬼主意」或由律政司高層、甚至政治任命官員提出,倘若真是「因人而異處理案件」,便與律政司口中一直自稱無畏無懼、捍衞法治的精神有出入,呼籲律政司盡快向公眾交代清楚,維護檢控獨立的形象。
法政匯思召集人、大律師吳宗鑾則稱,不方便揣測律政司何以未在本案中將梁振英列為受襲者,指早前黃毓民掟杯案,梁振英也有出庭作供。不過,吳同意法庭說法,律政司現時做法並不理想。
「好多機會修改但冇做」
吳認為律政司做法有遺漏,控方大可於審訊期間修改控罪內容,例如事主誰屬或控罪詳情等,而控方提出修改控罪情況普遍,就算辯方反對,除非對被告有重大不公,否則法庭都會批准,惟律政司今次卻是有「好多機會(修改),但都冇做到」。
吳指現時上訴結果塵埃落定,控方不可「一罪兩檢」,即不可就同一行為檢控兩次,故現時律政司只能靠上訴推翻高院判決。有法律人士指,律政司如不服邱官判決,先要研究判詞視乎邱官的法律觀點有否出錯,如控方發現有錯,可就邱官判決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
■記者蘇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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