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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正義聯盟創黨主席李偲嫣三年前以黨主席名義參選立法會新界東直選,以約0.5%得票率落敗。其間她不當處理2.2萬元選舉捐贈,昨原就廉署控告她的一項選舉舞弊罪受審,惟控方同意讓她守行為及不提證供起訴,撤銷控罪,不留案底。
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
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的54歲被告李偲嫣,聘得資深大律師清洪代表。她獲准自簽2,000元守行為18個月後,與丈夫謝鋮浚在庭外十指緊扣受訪。李稱有疏忽,又指案件顯示她沒不誠實及沒東西隱瞞。李又稱問心無愧,解釋案情中部份人身份,其中退休警務督察冼澤正是她撐警大聯盟黨友,而上海人芬姐是她的支持者。
廉署案情指,被告參選期間收受冼澤正、鄧Sir、芬姐等人共九項捐款,各項金額由1,030元至5,000元,共22,530元,但她沒發出載有捐贈者姓名及地址的收據,落選後亦未能申報九項捐贈的姓名地址資料或收據副本。結果該九筆捐款被非法用作選舉開支,被告其後稱不知道捐款人姓名及地址。
《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19(2)條規定,若某項選舉捐款或捐贈的金額或價值超過1,000元,而候選人不知道捐贈者姓名及地址,該項捐贈便不能用作選舉開支,須捐贈慈善機構。律政司回覆傳媒查詢時解釋撤控理由,包括李並非明知而接受非法捐款、有關捐贈者真有其人、捐贈已用於選舉活動、被告沒捐款者全名及地址,故未能向捐款者發收據及李屬初犯兼首次參選等。
案件編號:STCC4072/18
■記者伍嘉豪
長青網 - 一站式長者及護老者生活資訊網站
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
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的54歲被告李偲嫣,聘得資深大律師清洪代表。她獲准自簽2,000元守行為18個月後,與丈夫謝鋮浚在庭外十指緊扣受訪。李稱有疏忽,又指案件顯示她沒不誠實及沒東西隱瞞。李又稱問心無愧,解釋案情中部份人身份,其中退休警務督察冼澤正是她撐警大聯盟黨友,而上海人芬姐是她的支持者。
廉署案情指,被告參選期間收受冼澤正、鄧Sir、芬姐等人共九項捐款,各項金額由1,030元至5,000元,共22,530元,但她沒發出載有捐贈者姓名及地址的收據,落選後亦未能申報九項捐贈的姓名地址資料或收據副本。結果該九筆捐款被非法用作選舉開支,被告其後稱不知道捐款人姓名及地址。
《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19(2)條規定,若某項選舉捐款或捐贈的金額或價值超過1,000元,而候選人不知道捐贈者姓名及地址,該項捐贈便不能用作選舉開支,須捐贈慈善機構。律政司回覆傳媒查詢時解釋撤控理由,包括李並非明知而接受非法捐款、有關捐贈者真有其人、捐贈已用於選舉活動、被告沒捐款者全名及地址,故未能向捐款者發收據及李屬初犯兼首次參選等。
案件編號:STCC4072/18
■記者伍嘉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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