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飯局強姦女生案澳大前院長脫罪官:事主面帶笑容坐大髀長青網文章

2019年0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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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9年02月16日 23:45
2019年02月16日 23:4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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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澳門大學研究生院前院長兼法學院前教授莫世健,被控去年在飯局中強姦一名女大學生,案件昨日宣判,被告罪名不成立。法官解釋,雖然不信納莫世健辯稱沒有用手指伸進事主陰道,但閉路電視片段顯示事主曾坐在被告大腿上,面帶笑容又沒有反抗,無足夠證據顯示有關性行為是在事主不情願下發生。
記者:鍾雅宜
莫世健去年6月被捕,澳門司警接獲一名在澳門一間大學就讀的內地女學生報案,稱遭莫世健強姦。事件發生於一間卡拉OK,據指莫世健當時與數人邀請事主出席一個飯局,其間在眾目睽睽下對她上下其手及發生性行為。
案件在澳門初級法院審理,經多日閉門審訊後,澳門合議庭主席盧映霞昨宣讀判詞,裁定第一被告莫世健強姦罪名不成立,第二被告李玉培、第三被告楊曼曼被控從犯強姦罪及幫助之不作為罪亦不成立。
職員曾上前干涉 事主無求助
綜合澳門媒體報道,盧映霞在判詞中解釋,根據閉路電視錄影片段顯示,當晚莫世健確與事主發生親密行為。被告曾辯稱當時只是撫摸大腿,而且隔着內褲,並沒有用手指伸進事主的陰道。法官則認為,錄影片段可見到莫世健有用手指伸進事主褲襠深處,並作出抽插動作,是否隔着內褲並不重要︰「難道戴上避孕套就不算性交?」故認定莫世健有用手指伸進事主陰道。
法官又指,雖然事主內褲及陰道沒發現男性DNA,但有可能是因為小解等原因將DNA沖走。
不過法官指出,事主有多次機會在可以離開的情況下沒有離開,她去過洗手間但後來重返,更坐在莫世健的大腿上,面帶笑容。過程中,莫世健並沒有用身體壓着事主;她僅擺動身體,閉上眼睛,但沒有表現反抗,反而多次配合對方,例如由坐姿改為躺姿,令莫更加方便。
合議庭認為,事主當時有自主意識,而且沒有表現出不情願的行為;案發娛樂場所的職員曾經前來干涉他們的行徑,事主卻沒有求助 。法官反問︰「如果真係唔願意,點解第一次之後唔離開?」法庭認為,事主可以採取多種方式反抗,包括用手扯莫世健的頭髮,但未有發現莫世健因反擊而受傷。至於事主報稱的傷勢,只是因為親吻導致嘴唇腫脹,以及頸部有吻痕。
風雨蘭:閉門審訊或影響判決
法庭因此裁定,沒有足夠證據顯示莫世健在事主不情願下使用暴力發生涉案行為。法官反指事主已婚,不排除因為被室友發現事情後,擔心被家人知道她的行為而控告莫世健強姦。
裁決經傳媒報道後,網民一片譁然。法庭似乎已經料到裁決引起的反應,在判詞最後指出公眾對於案件有很多看法,但法院是依法根據證據判決,不會考慮市民喜好,亦無懼市民評價。
本港關注婦女暴力組織風雨蘭總幹事王秀容指,案中事主雖然無反抗被告,但「兩者權力高下立見,事主有可能因為壓力而唔走,會唔會當中有咩威脅?」她又認為,澳門今次屬閉門審訊,若沒有陪審團,「即係個官話係咩就係咩,會因為個人對強暴嘅睇法而影響個判決」。
澳門立法會議員蘇嘉豪認為,由於今次案件是閉門審訊,「公眾唔知道成個審訊過程,呢個會係一個問題,法官採納咩做證據?點去判罪?尤其呢類涉及性嘅犯罪,仲涉及權力關係,係幾複雜」。
據了解,案中事主是由四川前往澳門攻讀博士學位的研究生,現已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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