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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長毛」梁國雄及五名立會議員於2016年宣誓就職後,被指違反《基本法》宣誓要求,俱被高等法院撤銷議員資格。梁不服上訴,上訴庭昨頒判詞駁回,梁須向政府支付訟費。對於宣誓風波引發的人大釋法,判詞重申本港法院無權質疑其效力,人大釋法權力沒限制,可同時補充法律,但今次釋法不構成補充法律。梁矢言上訴到底:「我希望喺終審法院嘅時候,(就算)香港嘅法院唔夠勇敢,外國嘅法官夠勇敢!」
記者:勞東來
梁國雄昨由同被DQ的姚松炎和羅冠聰,及社民連黨友等人陪同到庭,在宣判前叫口號:「法官不為民做主,不如回家食番薯!」長毛籲法官判案要「勇敢」,結果敗訴,他稱是「意料之中,情理之外」,強調會再上訴,不會為謀求參加自己議席的補選而放棄上訴。
「民選議員懷璧其罪」
他又批評,人大常委會不是港人所選,沒資格對本港民選議員宣誓程序說三道四;反觀他身為民選議員,如身懷寶玉重器,「我自然係尊貴過佢哋」,被DQ乃「懷璧其罪」。
梁在2016年10月12日宣誓前呼叫「人民自主自決」口號,宣讀誓詞時撐黃傘,讀完撕爛寫有「人大決議」的紙張。代表梁上訴的資深大律師李柱銘提出,法庭只應考慮宣讀誓詞第一個字至最後一個字期間的行為,但上訴庭不以為然,直批論點離地,等於要求法庭無視其他客觀上屬宣誓過程一部份的言行。
李柱銘又質疑,人大釋法不應有補充本港法律之效,也不應追溯至特區成立日期,只應視為人大對未來議員宣誓方式的意見。惟上訴庭反駁,終院在游蕙禎DQ案中已指出,人大釋法效力不容置疑;其他案例亦表明本港法院無權裁定人大釋法無效。判詞內數次重申,人大常委會解釋《基本法》條文時乃依據大陸法制,釋法權力沒有限制,可以補充法律,這一點本港法庭完全接納。
另一方面,上訴庭指針對宣誓的釋法根本不構成補充法律,而只是重申本港法律,單從本港法律也可演繹出釋法提及的宣誓要求,例如真誠莊重。對於李柱銘認為梁根據立法會過往經驗,可合理地期望某些言行不違反宣誓要求,上訴庭指立法會主席或秘書長過往的做法對法庭沒有約束力,法庭才是宣誓有效與否的終極話事人。
案件編號:CACV2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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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勞東來
梁國雄昨由同被DQ的姚松炎和羅冠聰,及社民連黨友等人陪同到庭,在宣判前叫口號:「法官不為民做主,不如回家食番薯!」長毛籲法官判案要「勇敢」,結果敗訴,他稱是「意料之中,情理之外」,強調會再上訴,不會為謀求參加自己議席的補選而放棄上訴。
「民選議員懷璧其罪」
他又批評,人大常委會不是港人所選,沒資格對本港民選議員宣誓程序說三道四;反觀他身為民選議員,如身懷寶玉重器,「我自然係尊貴過佢哋」,被DQ乃「懷璧其罪」。
梁在2016年10月12日宣誓前呼叫「人民自主自決」口號,宣讀誓詞時撐黃傘,讀完撕爛寫有「人大決議」的紙張。代表梁上訴的資深大律師李柱銘提出,法庭只應考慮宣讀誓詞第一個字至最後一個字期間的行為,但上訴庭不以為然,直批論點離地,等於要求法庭無視其他客觀上屬宣誓過程一部份的言行。
李柱銘又質疑,人大釋法不應有補充本港法律之效,也不應追溯至特區成立日期,只應視為人大對未來議員宣誓方式的意見。惟上訴庭反駁,終院在游蕙禎DQ案中已指出,人大釋法效力不容置疑;其他案例亦表明本港法院無權裁定人大釋法無效。判詞內數次重申,人大常委會解釋《基本法》條文時乃依據大陸法制,釋法權力沒有限制,可以補充法律,這一點本港法庭完全接納。
另一方面,上訴庭指針對宣誓的釋法根本不構成補充法律,而只是重申本港法律,單從本港法律也可演繹出釋法提及的宣誓要求,例如真誠莊重。對於李柱銘認為梁根據立法會過往經驗,可合理地期望某些言行不違反宣誓要求,上訴庭指立法會主席或秘書長過往的做法對法庭沒有約束力,法庭才是宣誓有效與否的終極話事人。
案件編號:CACV2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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