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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拖篋遊港的18歲廣州少女前年在旺角彌敦道與亞皆老街交界的繁忙路口,站出行人路欄杆外等候過馬路,其間遭一輛轉左彎城巴逼近,巴士後轆駛上行人路,少女推開行李箱閃避但被欄杆阻擋,毫無退路,最終腳掌被輾過,右膝以下要截肢。肇事城巴車長早前承認危險駕駛引致他人重傷,法官指女傷者站出欄外不是求情理由,現場有足夠空間讓巴士轉彎,車輪根本毋須鏟上行人路,判車長入獄11個月,停牌兩年。
事主站欄杆外非犯錯
法官杜大衛指本案嚴重,女事主黃曉儀(20歲)多處骨折,右腿要截肢,留醫兩個多月。案發時她年僅18歲,意外後須撐枴杖步行,但走路10分鐘便會劇痛,餘生仍要適應失去右腿的生活。
辯方曾稱黃當時站到欄杆外,也有犯錯。法官不接納此說,指被告廖淦泓(48歲)案發時有響按,證明他留意到有行人,但巴士後輪最終鏟上行人路肇禍。法官認為現場有足夠空間讓巴士轉彎,被告根本毋須將車駛得如此靠近事主。法官因被告曾參與行山撿垃圾活動及捐助慈善團體而給予額外減刑。
《蘋果》昨返回現場視察,只見出事彎位的行人路與行車路面幾乎呈直角,大型車輛入彎難度甚高,有雙層巴士要繼續駛前逾兩條行車線的闊度,才夠空間開始轉彎,但後方車身仍非常貼近行人路。現場行人似不太在意,不少站在行人路邊緣,更有人站在欄杆外,巴士在其面前擦身而過,險象環生。
案件編號:DCCC438/18
■記者伍嘉豪長青網 - 一站式長者及護老者生活資訊網站
事主站欄杆外非犯錯
法官杜大衛指本案嚴重,女事主黃曉儀(20歲)多處骨折,右腿要截肢,留醫兩個多月。案發時她年僅18歲,意外後須撐枴杖步行,但走路10分鐘便會劇痛,餘生仍要適應失去右腿的生活。
辯方曾稱黃當時站到欄杆外,也有犯錯。法官不接納此說,指被告廖淦泓(48歲)案發時有響按,證明他留意到有行人,但巴士後輪最終鏟上行人路肇禍。法官認為現場有足夠空間讓巴士轉彎,被告根本毋須將車駛得如此靠近事主。法官因被告曾參與行山撿垃圾活動及捐助慈善團體而給予額外減刑。
《蘋果》昨返回現場視察,只見出事彎位的行人路與行車路面幾乎呈直角,大型車輛入彎難度甚高,有雙層巴士要繼續駛前逾兩條行車線的闊度,才夠空間開始轉彎,但後方車身仍非常貼近行人路。現場行人似不太在意,不少站在行人路邊緣,更有人站在欄杆外,巴士在其面前擦身而過,險象環生。
案件編號:DCCC43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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