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繞道施工8年釀兩死84傷 意外頻生 工會:對承建商懲罰過輕長青網文章

2019年0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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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9年02月04日 13:30
2019年02月04日 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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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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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中環及灣仔繞道建造工程歷時八年,上月正式通車。路政署回應查詢時,披露繞道工程相關13份工程合約,自2011年施工以來的工業意外,共造成兩死84傷,其中2012至2016年更連續五年有超過10人在地盤因工受傷。有工會認為,針對承建商違反地盤安全的懲罰機制仍有不足,當局需加強執法,工人也要增加安全意識自救。
記者:鄭啟源
路政署指出,中環灣仔繞道工程共涉及13份合約,路政署及土木工程拓展署分別負責八項及五項。翻查資料,繞道工程的兩宗致命工業意外分別於2011年及2016年發生。2011年5月3日,56歲工人吳家粒在繞道工程地盤的15米深隧道拆卸鐵架,遭高處墮下的兩米長木板擊中頭部死亡;2016年5月4日,北角油街地盤一艘岸邊工程躉船,吊起圓筒狀金屬浮標燒焊時發生爆炸,38歲巴基斯坦籍工人Mamraiz Khan不治,另有一名工人受傷。
僅罰款4,000至2萬元
勞工處網頁刊載,過去兩年工業意外定罪紀錄中,涉及繞道工程的案件亦有四宗。案情涉及僱主在嚴重意外發生後24小時未有作出意外報告、未有設置安全工作系統、沒提供所需安全訓練,以及沒有每半年做安全審查,涉案的工程分判商分別罰款4,000至2萬元不等。
路政署指出,該署及土木工程拓展署在轄下工務工程合約中,有訂明相關的職業安全要求,兩署均一直注重監察承建商的安全表現,並要求承建商嚴格確保工程安全。
發言人續指,政府一直有機制監察承建商於工業安全表現,每季度評核報告中會適當反映。若工業安全表現不理想,政府會向承建商發警告信,並可要求有關承建商暫時停止投標政府工程。
勞工及福利局去年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指當局計劃修訂職安健相關法例,方向包括提高違規罰款水平及監禁刑期,政府日前向勞工顧問委員會建議,就涉及極高罪責或嚴重疏忽個案,罰款金額定為被定罪公司營業額的10%或600萬元,兩者以款額較大為準,預計下個立法年度提交修例草案。
工聯會建造業總工會理事長周聯僑指,目前針對承建商違反地盤安全的規定有不足,政府承諾修例提高罰則,相信能加強阻嚇力,但要避免工業意外,除了勞工處要加強執法及檢控,前線工人也需加強安全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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