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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毒案作假口供 三警罪成長青網文章

2019年0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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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9年02月02日 12:33
2019年02月02日 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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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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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東九龍衝鋒隊兩男一女警務人員在黃大仙下邨拘捕一名男子,男警在證人口供中稱,從該疑犯的褲袋中,搜出疑似毒品及吸毒用具,事後被閉路電視片段踢爆作假口供。
三警不認罪受審,裁判官昨裁決指,翻看涉案片段後,發現男警員根本沒為疑犯搜身,裁定三警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成,明言如本案屬「砌生豬肉」,案情則相當嚴重;最終准他們保釋外出過年,押後案件至本月8日待求情及判刑。
保釋金增至兩萬
三名被告35歲男警員鄧文祖、32歲女警員李軒賴及45歲男警長伍肇龍,被指2016年12月20日至2017年1月22日間,就有關蕭志邦於2016年12月20日被捕一案作虛假陳述。裁判官向控方指,如本案屬「砌生豬肉」,案情則相當嚴重。辯方表示已與控方確認,本案並非「砌生豬肉」。庭上未有透露案中事主最終有否被裁定藏毒罪成。
裁判官昨指,在庭上反覆觀察三人容貌,並仔細對比閉路電視片段及截圖後,認出他們便是片中警員;案發時鄧穿便衣,李和伍則穿軍裝。三人於片中上前查問坐在花槽旁的蕭,蕭從褲袋中取出一些東西給他們。不久蕭站起身,左手往後拋另一些東西到身後草叢。李尋找該物件,鄧和伍則站在蕭的前方。李找到物件後不久,鄧為蕭戴上手銬,三人帶走蕭。
裁判官指三被告身為警員,應知他們的證供及在警察記事冊中所述的情況,日後可成為控告蕭的基礎,同袍亦會信納他們提供的資料,並分析及建議可否檢控。三被告的保釋金增至每人兩萬元,另加一萬元人事擔保金及交出旅遊證件,且不得離港。
案件編號:KTCC511/18
■記者鄭語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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