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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船公司或承擔所有損失長青網文章

2019年0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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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9年01月29日 13:28
2019年01月29日 13:28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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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盜卡黨出新招利用客人可在郵輪上先記賬後付款的消費模式,實行「偷時間」犯案。有資訊科技專家分析,即使卡主第一時間發現信用卡被盜用,但聯絡發卡銀行及追查交易商戶需時,盜卡黨趁這空檔輕易脫身。
離線交易製造時間空檔
香港資訊科技商會榮譽會長方保僑表示,今次盜卡黨並非直接用假卡在免稅店碌卡,而是用房卡記賬後,經手機程式輸入他人信用卡資料為房卡找數,這跟酒店慣用的先以房間號碼記賬、退房時才結賬的情況相若,做法十分普遍。受害卡主仍可向銀行追討損失,若簽賬未過數,發卡機構可能會即時截數,令該筆簽賬無法完成,此情況下會對商戶造成損失。
據方保僑所知,並非所有在郵輪上的信用卡交易也是即時結賬,倘客人是利用房卡消費,當限額碌爆後,需要先通過郵輪公司的手機應用程式輸入信用卡資料找數後,才可繼續購物。他相信,有關找數系統只是個內聯網,即使利用信用卡簽賬付款,只是離線交易(offline transaction)。因此,卡主未必可即時收到銀行短訊而得知信用卡被盜用,直至郵輪埋岸後處理有關結賬時,卡主才接獲銀行短訊通知,但盜卡黨已去如黃鶴。
不過方強調,並非所有郵輪都是離線交易,相信今次盜卡黨經過測試,利用這個時間空檔,才多次在船上犯案。他相信,免稅店和郵輪公司是以拆佣形式合作,當有客戶消費,郵輪公司收款後,才拆佣予免稅店。
但由於今次案件涉及盜取他人信用卡資料簽賬,倘若發卡機構並未向郵輪公司支付有關交易的金額,或發卡機構已經支付有關金額,事後向郵輪公司追討損失,最終所有損失可能全數由郵輪公司承擔。
■記者郭美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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