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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放蛇拉19白牌車司機長青網文章

2019年0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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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9年01月28日 10:34
2019年01月28日 10:34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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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警方針對網約及電召白牌車,本月初開始在全港執法,派員放蛇喬裝顧客乘車,行動中合共拘捕19名男司機,並發現有中港車接載乘客赴內地,由荃灣到惠州,收費2,100元。
荃灣赴惠州索價2,100元
被捕的19名男司機,年齡介乎29至60歲,全部涉嫌「非法駕駛汽車作出租或載客取酬用途」和「駕駛汽車時沒有第三者保險」被捕,他們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2月下旬至3月上旬向警方報到。
交通總部警司林志平表示,警方本月10日起派員放蛇喬裝乘客,透過互聯網、手機程式如WhatsApp及電召等方式先後租用4輛私家車及15輛輕型貨車前往目的地,司機收取的車資介乎85元至2,100元,其中一輛掛有中港車牌的七人車,接載警員由荃灣出發往惠州,司機開價2,100元,警員於離境前表露身份拉人,涉案車輛已被拖走檢驗。
林志平指出,涉案車輛無有效第三者保險,一旦遇上交通意外,車上乘客及意外中的其他車輛不會受保障,呼籲市民切勿租用白牌車。
而有關涉案車輛的司機及車主,亦須要負上刑責。警方表示會繼續打擊白牌車,不排除稍後會有更多人被捕。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有關「車輛使用的限制」條文,除非獲發有關牌照,否則任何人不得駕駛或容許他人駕駛或使用汽車,以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首次定罪可判罰款5,000元及監禁三個月,再干犯則可處罰1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記者文兆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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