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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東亞屢接受冒簽支票商人失313萬長青網文章

2019年0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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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9年01月25日 13:32
2019年01月25日 13:32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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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商人鍾先生聲稱2017年入票購買「港人港地」項目樓盤啟德1號期間,被生意拍檔冒簽支票由東亞銀行轉走兩筆合共近310萬元現金,對方其後失蹤。鍾向銀行查詢後,發現拍檔偽冒的簽名式樣與他的簽名式樣不同。
轉到失蹤拍檔戶口
其後,又有人以該款偽冒的簽名再從其戶口成功轉走3萬元現金,前後總計近313萬元。鍾先生認為事件是銀行疏忽,多次要求賠償不果,昨午再到東亞總行理論及報警。
鍾表示其生意包括買賣樓宇,2017年1月25日,他透過不同拍檔入多張票欲購買啟德1號單位,其間分別以東亞銀行及匯豐銀行支票過數。數月後,由於抽不到樓,銀行退款後,他發現有兩筆分別是215萬元及逾94萬元的款項被轉到一名姓黃的拍檔戶口,但當時黃已失蹤,他立即向東亞查問,銀行回覆稱,過數當日曾致電他,確認了支票是鍾簽發才轉賬。
「嗰日我入咗好多張支票,亦有幾間銀行打來確認支票過數一事,我一時混亂回覆東亞話冇問題」,他其後再向東亞查詢,發現被冒簽支票的簽名式樣與他簽名不同。鍾稱:「我喺匯豐嘅簽名係中文名後再加一個日文「的」字,即總共有四組字,而東亞簽名則只有中文名三組字。由於我之前出糧畀黃用匯豐支票,估計佢以為所有支票係呢款簽名。」他發現被冒簽的支票簽名式樣是四組字,即時向銀行投訴,表示是明顯銀行過失,要求協助追回失款,但銀行反指已致電確認,是鍾的責任。
至去年1月中,鍾又發現有人以四組字簽名式樣支票,成功在其東亞戶口轉走3萬元,鍾大為不滿,多次向東亞追討無果。他昨午又到中環總行理論,其後更報警求助。東亞銀行發人表示,由於警方已開調查,該行不便評論。
警方表示,鍾於2018年2月14日曾報稱,指被生意拍檔盜走3萬元,案件列盜竊,由觀塘警區刑事偵查隊第一隊跟進,該隊會合併調查昨日東亞總行鍾再報盜竊一案。
■記者馬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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