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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曾拒絕立法規管倫敦金長青網文章

2019年0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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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9年01月25日 15:34
2019年01月25日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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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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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關注槓桿式交易逾廿年的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指,倫敦金交易透明度低,部份騙案更在無真正「落盤」情況下,訛稱輸光投資者金錢。2011年,立法會曾通過動議促請政府立法規管倫敦金,但遭時任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拒絕。涂表示,多年前已促請政府立法規管,獲回覆情況不猖獗,但近年出現大量受害人因倫敦金投資而損失慘重,他促請當局再次考慮立法,以打擊騙徒。
經紀毋須持牌
投資倫敦金是場外交易,買賣雙方可自由議價,不必依照港交所標準,亦不受監管機構約束,屬「無王管」地帶。負責買賣的經紀亦毋須持牌,甚至對投資一竅不通。
另外,倫敦金的槓桿成份甚高,即是利用借貸增加交易金額,一旦按金未能維持一定水平,便須立即「補倉」,否則便會被「斬倉」,損失所有按金,這意味投資倫敦金潛在利潤雖高,但風險亦極高。綜合過去同類騙案,經紀最初會佯裝獲利,給予事主蠅頭小利,誘對方簽署授權書,然後不停買賣賺取交易佣金,本金蝕盡後即催促事主補倉,令事主最終輸光。
■記者潘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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