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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雪盈:申請繁複成本高長青網文章

2019年0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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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9年01月21日 09:34
2019年01月21日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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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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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蘋果》抽查本港60多個私人藝廊、畫室或博物館,當中絕大部份都未領有公眾娛樂場所牌照。香港文化監察主席及文化同行成員楊雪盈指,雖然條例要求表演和藝術展覽都要領有公眾娛樂場所牌照,但申請牌照並非藝文團體的「慣常practice」:「好多都唔知(需要),就算知道有呢個牌照,但係會有『應該唔關我事啩』咁樣嘅心態。」她指,不少團體都是在政府主動要求申請牌照時,才動用行政資源辦理。
楊雪盈表示,香港大部份中小型藝團資源都十分緊絀,申請牌照無論在資金上或行政上都造成很大負擔。現時非劇院或戲院的臨時公眾娛樂場所牌照,視乎有效期長短,其申請費用由1,655元至16,510元不等,另外亦需向消防處繳付1,190元申請證明書,以證明符合發牌的消防條件。
議員指條例過時促檢討
楊也曾申請娛樂牌照:「填表已經填得好好,但食環署會成日打電話嚟叫你clarify林林總總嘅問題。當你去搵佢嘅時候,又唔係成日有啱嘅人聽電話,變相申請會慢咗,太ad-hoc佢哋處理唔到。」
楊雪盈認為,當香港的言論和創作空間不斷收窄,多次出現懷疑政治干預藝術的事件時,藝文界確實會憂慮,政府部門「好容易執住一啲法例,(將藝團)逼到去一個懸崖邊」。她表示,當政府部門可以毋須牌照經營自己的博物館,同時大部份藝團都沒有視公眾申請娛樂場所牌照為一個常態時,正正反映出條例的不合理。
立法會議員陳淑莊亦認為條例涵蓋的範圍太廣泛而且過時,「講古仔都要攞牌」,是時候要檢討。她提議若場地本來已符合各種安全要求而且活動人流不高,可考慮豁免,或設立簡單的通報機制處理。
■記者關冠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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