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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認僭建稱「一定贏」 被問鄭若驊是否知情 潘樂陶:夫妻有啲事唔會講長青網文章

2019年0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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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9年01月19日 07:47
2019年01月19日 07:47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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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庭外偉論】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及丈夫潘樂陶名下兩幢獨立屋被揭疑多處僭建,鄭獲「放生」,潘則被控僭建逾百方呎水池,案件昨提堂,潘不認罪,案件定於3月26日開審。他在庭外形容本案簡單,強調水池沒上螺絲也沒石基,只屬臨時安放,信心爆棚謂「完全覺得贏到」、「百分之一百有信心(脫罪)」。被問其妻鄭若驊對他懷疑僭建是否知情,潘指「我唔知道太太做乜嘢,太太亦唔知道我做乜嘢」,更反問女記者:「你知唔知道,有啲情況(即使)先生同太太,都有啲事唔會講。」
記者:伍嘉豪 廖希呈
案件除有大批傳媒採訪,亦吸引屯門法院一些檢控主任和暫委裁判官前來旁聽。被告潘樂陶(78歲)面對一項傳票控罪,指他於前年4月至去年1月間,在其屯門海詩別墅第3座開展或進行建築工程、設立一個水池構築物,但事前未獲建築事務監督書面批准或同意,違反《建築物條例》。資料顯示水池高1.24米,長闊為2.5米乘4.65米,佔地約125平方呎。
辯方資深大律師麥高義庭上指,不爭議控方5名屋署職員證供和所有地圖及照片等,料只需傳召一名屋署專家證人。辯方承認水池未經當局批准,但爭議設置案中水池是否即成「建築工程」,亦指專家證人從沒到場視察,證供卻詮釋法律、評論設置水池是否屬建築工程,辯方將爭議其專家資格。預料審訊一天。
指涉事水池「冇石基冇打螺絲」
潘樂陶在庭外解釋,水池乃組裝而成,放屋外花園地上,沒繫穩任何建築物,「冇石基、冇打螺絲,乜都冇」,直言屋宇署結論錯誤,他毋須出庭抗辯也「完全覺得贏到」、「百分之一百信心(脫罪)」。被問會否擔心案件影響太太鄭若驊、或有否就本案問鄭的意見,潘如此回答:「太太唔知道我嘅事,我亦唔知道太太嘅事。」有女記者追問「兩夫妻點會唔知對方嘅事」,潘指夫妻間有時也會有事情不講。潘昨出庭應訊之日,鄭若驊身在北京晤港澳辦副主任鄧中華,及與內地法院簽署互認民事案判決的協議。
事件原牽涉擁有海詩別墅4號屋的鄭若驊,及共同擁有3號屋的潘樂陶和長女潘穎欣。早前屋宇署調查後,對於潘與女兒共同持有的3號屋,建議就該屋的僭建物檢控二人。律政司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參考資深大律師蔡維邦的外間獨立法律意見後,認為沒合理機會達致鄭或潘穎欣定罪,決定不檢控二人,只告潘。倘被定罪,潘最高面臨2年監禁及40萬元罰款,持續違規的日子另可處每天最高2萬元罰款,逐日計算。
潘樂陶為香港工程師學會前會長,他擔任主席兼控股股東的安樂工程集團正申請於本港主板上市。
案件編號:TMS151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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