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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國珊案 地署將申審視文件查丁屋長青網文章

2019年0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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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9年01月19日 06:35
2019年01月19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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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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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立法會選舉屢戰屢敗的西貢區區議員方國珊(圖),被指24年前「套丁」兼斥資1,200萬建丁屋牟利,惟合作地主指她違約於是興訟。方國珊昨繼續出庭「解畫」,自稱只是代理人助原告建屋,形容對方「出雞」她出「豉油」。律政司昨透露地政總署稍後將申請審視本案文件,對涉案丁屋進行內部調查。
原告老婦何淑明已去世,由長孫關雄盛以遺產執行人身份興訟,指1995年與方國珊前公司「田宅行」簽訂協議,在西貢大網仔興建六幢丁屋,其中兩幢歸原告所有;惟方直到2008年才建成丁屋,原告因而興訟。
方「遊花園」遭官斥
方國珊有關只是幫原告建屋的說法遭原告多番質問,惟方一直答非所問「遊花園」,最終連法官陳嘉信亦忍不住直斥:「你拒絕回答就話拒絕回答,咁樣係冇意思,我都唔想同你講到藐視法庭呢一步!」原告指出1995年協議中丁屋建築費用由方承擔,出售丁屋利潤亦由方取得。方同意前者,但堅持原告獲分兩幢丁屋已屬利潤。陳官插嘴:「唔計嗰兩幢,係咪其他賣出嘅丁屋利潤都會分畀原告?」方才否認。陳官即批評:「唔知你點解,好簡單嘅問題,你係故意……唔知點解係答唔到!法庭冇人想跣你呀!」原告再指代理人之說一派胡言,方不同意。
雖指兩幢丁屋屬原告所有,惟根據地政總署職員口供,兩幢丁屋於2008至2009年間有傭工出入,內裏亦有傢俬,原告質疑單位已經出租。方先稱不知情,及後改口「公司有搵人打理、修草」,最後才稱曾找師傅「睇風水」望減少訴訟,但師傅指該處「陰氣太重,要有人氣」,故吩咐職員在丁屋擺設傢俬。案件已傳畢證人,各方將於3月6日作結案陳詞。
案件編號:HCA265/12
■記者蘇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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