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卓悅女高層 涉騙薪4,000萬 夥同部門兒子「出糧」予丈夫長青網文章

2019年01月17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9年01月17日 12:25
2019年01月17日 12:25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蘋果日報】上市公司卓悅控股旗下化妝品專賣店、月入1.5萬元的人力資源及行政部前女主管,涉聯同任助理經理的兒子,利用職權將假資料輸入系統,令銀行向35名現職員工、前員工甚至街外人發薪或加薪,實情將薪金存入母子及丈夫三人銀行戶口,七年騙取卓悅逾4,000萬元。至親信下屬內部調職時,被另一部門發現薪金異常高始揭發。案件昨於高院開審。
記者:蔡少玲 勞東來
三名被告為64歲喬美齡、41歲夏定邦及70歲夏偉成。喬與夏偉成為夫婦,夏定邦為兒子。喬被控一項欺詐罪,另與兒子被控一項欺詐和一項洗黑錢罪,又與丈夫被控兩項洗黑錢罪。案發於2004至2011年間,欺詐金額逾4,049萬,洗黑錢金額則近3,770萬元。事件2011年揭發,三人於五年後被捕。
一天內獲存入兩筆「薪金」
女被告於2004年5月入職卓悅,任人力資源及行政部經理;其子於2004年8月加入同一部門任文員,2011年獲晉升至助理經理。丈夫則任保安,並非卓悅員工。
控方指,卓悅化粧品批發中心有限公司以自動轉賬方式支薪,由人力資源及行政部負責計算員工薪金,透過電腦系統輸入資料,再將手寫出糧總數交會計部批核,銀行其後按指示,由公司戶口轉賬到指定銀行戶口。控方指,女被告試過在同一天內獲存入兩筆「薪金」合共超過7萬元、兒子於案發期間獲支薪不應多於90萬元,但他竟獲超過1,150萬元;丈夫亦獲存入逾2,600萬元「薪金」。一名前員工離職後仍獲出糧720多萬元,但款項全數存入女被告戶口。另最少有4名親信獲發多於應得薪酬。
卓悅控股主席兼行政總裁葉俊亨昨供稱,他是批核加薪的話事人。對控方指女被告兒子入職翌年1月和3月均獲其母簽批加薪至1.15萬元,惟2007年再加薪時,人工反降至約8,000元,葉認為不合理,並指加薪不會於兩個月內兩次,但他忘記曾否授權女被告。控方又指,女被告於三周內為一名員工先後簽批兩份合約,其一是月薪8,000元的高級行政文員,另一份是薪金1.8萬元的助理副主任。
案件編號:HCCC348/17
長青網 - 一站式長者及護老者生活資訊網站
0
0
0
書籤
留言 (0)
確定